时间:2022-12-11 16:45:30来源:法律常识
文/刘卫东
作为律师来说,司法改革是否成功,其成效的取得和未来的展望都可以归结为律师是否充分发挥了作用。如果作用发挥的很好,那么司法改革就取得了成绩。如果还存在问题,那肯定就是律师的执业权利还有待改善,换句话说,就是律师的作用发挥得越大,司法改革的成效也就越大。
总体来讲,改革开放这40年来我国的律师制度从恢复建立到越来越发挥作用,包括在最近这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作为律师我们确实能体会到律师发挥作用的范围、在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等是越来越大的。我们通过分析这几年北京律协的数据就可以看出,10年前律师人数不到两万,最近5年到10年中每年律师的增长人数都在10%左右,当然GDP的增长也非常可观,到去年为止北京有3万多名律师,对北京GDP的贡献达到了200亿。去年全国律师一共创收800亿,北京自己就占了200亿,这在全国来说是很大的数据,但是和中国整体GDP相比就差得很远,因为2017年全中国的GDP是80万亿,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律师业的创收能占到GDP的2%、3%甚至更多,而我国仅仅占GDP的千分之一,差异巨大。
如果要评估司法改革或者中国法治进步的成就,其中一个量化的指标就是看律师的创收,这是现在常用的比重,律师的创收到底占了国家GDP的多大比重,这个数据可以计算出来。当然我们也能看到,律师的部分法律服务是免费的,比如北京市委、公安局都要请法律顾问,虽然此举颇有争议,但是我们还要力推互相考评这件事,律师考评公检法的工作,公检法来考评律师的工作,而现在律师也可以考评公安的工作,这就是进步。苏州的某公安部门支付了律师30万费用,影响很大,而30万算很大的数额吗?所以,如果要看司法改革的成效和展望,那么律师业的创收就是非常具体的指标。
衡量改革的指标,要看律师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律师的收费也可以成为指标。另外,北京律师协会成立了57个专业委员会,这一届我当副会长,虽然还是57个专业委员会,但服务范围会越来越广。从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法治的进步,这样中国律师的作用才会越来越大。但是从律师给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所获得的回报来讲,还有改进的空间。
律师权益的保障也是衡量司法改革是否取得成效,或者哪些地方还需要改进的重要指标。比如某个女律师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首先应该想到向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通报,而不是将其混同于一个“访民”进行全身检查,这个做法确实过分。而且律师权益的保障现在更多地是体现在刑辩律师权益的保障上,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把这个担子挑起来。再举个例子,之前刷屏的某东北律师的案子,长春某律师被公安局通报说到大庆协助一名犯罪嫌疑人脱逃,律师圈里评论美国版的大片桥段在中国上映了。另外还有人评论律师开通了新的“业务范围”,甚至是历史上最“牛”的律师正式出炉。仔细分析该案,作为一个律师,带着一个犯罪嫌疑人共同脱逃,是否有这种可能性?而作为有关部门,只需要电话核实一下,向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向律师协会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查问此人在哪里,不就清楚事实了吗?案件在16点发生,后来把监控调出来,该律师14点52分在律所,15点33分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证据起码能够证明他在15点30分的时候是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所以最后按公安局的通报,从该律师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来看他无法在当日16点到达作案现场,但要是有直升机,就可以到达了。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律师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好,也取得了很多进步,特别是在各种配套措施和改革措施的指导下,可以确确实实地感觉到领导干部干预案件少了,这个是我们能体会到的。过去有的案件不听律师意见,只看谁的职务高,谁的职务高就听谁的,现在再去找领导,领导没法管这个案子了,那就只能找律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那么有的领导不敢私下管了,但保留领导“公开”的“监督”,这个公开的“监督”也可以视为公开的干预,是保留这种制度,还是完全把这种所谓的“领导监督”取消,就让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们律师的答案肯定还是选择后者,哪怕承办人经验不足也好,资历不足也罢,即使可能犯一些错误,但是我们可以建立相应的纠错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防止可能出现的冤假错案。
考量司法改革的成效或者未来的展望,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否能做适当的延伸,考虑把公安部门纳入进来。如果能够搭建一个公检法律师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有共同的语言,可以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如果真正能够做到这点,中国法治改革就会取得更好的进展。现在我们可以感受到的是律师和检察官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越来越容易沟通。有时也会看到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冲突,但很少在法庭上看到律师和检察官的激烈冲突。目前律师和法官的沟通平台也正在搭建,北京高级法院的领导主动到我们律协来调研,这是很好的姿态。
这些年的司法改革,我认为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无论是职业尊严感的获得还是某些大律师七位数的收费,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应该感谢这个时代,我们身处法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进步的时代,让我们为推动国家法治的进步继续努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8年1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