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9:35:40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其中一笔出借人为李卫平、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朱静园的违规担保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书》中出借方与借款方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义乌市网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网锐”)及担保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就债权债务及担保事宜达成一致,三方之间所有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等都已消除,亦没有其他任何纠纷,本借款已结清。
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共四笔,其中三笔违规事项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等都已消除,剩余一笔因违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相关责任人正在积极处理。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并督促相关责任人积极与出借人沟通,争取早日解决涉及上市公司的相关问题。
一、 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两笔违规借款发生总额2.59亿元,其中1亿元已处理,违规借款余额1.59亿元;涉及两笔违规担保发生总额1.3亿元,其中1.3亿元已处理,违规担保余额0元。剩余一笔违规借款涉及诉讼案件,诉讼金额为16,297.50万元(详见公告:2020-010、2020-040)。
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的事项中:一笔金额为1亿元违规借款,出借人为柳建伟,已于2021年2月25日签订和解协议(详见公告2021-013)。一笔金额为5000万元违规担保,出借人为姜尔、张南堂,已于2021年3月17日签订和解协议(详见公告2021-015)。一笔金额为8000万元违规担保,出借人为李卫平、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朱静园,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书》中约定该笔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担保已消除,亦没有其他纠纷。公司剩余一笔因违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相关责任人正在积极处理。
二、 进展情况
1、违规担保相关进展
李卫平、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朱静园(出借方)向借款方三鼎控股、义乌网锐提供借款金额共计8000万元,涉及本公司违规担保金额8000万元,该笔违规担保公司未涉及诉讼(详见公告:2020-040)。
2021年3月23日,出借方李卫平、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朱静园与借款方三鼎控股、义乌网锐及担保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借款方已归还本金5222万元。本《协议书》就该笔借款及担保事宜达成约定,出借方考虑借款方目前的实际困难,放弃有关权利主张,各方互不追究,在本协议签订时,该借款已结清,三方之间所有债权债务及担保等都已消除,亦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在本协议签订时,出借方已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借据》、《补充协议》等涉及本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原件都已交还给借款方和担保方,并签字作废。
2、违规借款相关进展
该笔违规借款出借人已起诉,起诉方为张瑞春,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该案件一审判决(详见公告:2020-067)。公司对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笔借款并未履行公司任何内部借款审批程序,公司账户未收到任何该笔借款资金。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同时寻求司法保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因违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尚在诉讼程序中,公司应承担的责任需根据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认定。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并督促相关责任人积极与出借人沟通,并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