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23:03:52来源:法律常识
“非常感谢你们的热情帮助,为我成功办理案件的阅卷申请,节省了时间,也避免了我疫情期间出行的风险。”严律师拿到电子卷宗激动地说道。4月1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帮助身处黄梅县的严律师成功办理了其在浙江省宁波市代理的一起刑事诉讼案件的阅卷申请工作。
3月31下午,该院案管中心接到身处黄梅县的严律师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她语气焦急地说道,年底返乡后她一直在家乡没有出门,考虑到现在各地的防疫形势以及多方面原因,暂不便出门工作,眼看自己代理的案件时间过了大半,但还没有阅卷,十分担心会耽误案情,希望该院能提供帮助与宁波市检察院进行对接。
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向领导汇报,并通知严律师准备好阅卷申请的相关材料,4月1日来院里与宁波市检察院进行申请和对接。
由于案件在宁波市检察院,跨市越省,电子卷宗系统无法直接导出和刻录,该院案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就如何快捷导出与制作电子卷宗光盘与宁波市检察院反复沟通和尝试,最后通过新注册内网邮箱的方式上传和下载成功制作电子卷宗光盘,同时将严律师的阅卷申请材料发送至宁波市检察院,严律师在接过刻录好的卷宗光盘时对黄梅县检察院案管中心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据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律师异地阅卷申请,虽然是以协助为主,但也是一次新的尝试,给疫情防控期间律师阅卷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今后的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