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0:58: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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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洛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委决策部署和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打造和树立检察品牌,培养和塑造了一大批具有洛阳检察特色的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并注重和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励全市检察干警积极投身检察事业,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贡献新的更大的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为全面提升洛阳市检察机关影响力、公信力,凝聚检察正能量,集中展示全市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优秀成果、工作亮点、经验做法,今日起在市检察院新媒体平台、河南法制报开辟《洛阳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巡礼》栏目,集中展示洛阳市检察机关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突出成效,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孟津:
履行监督职能 守护公共利益
近年来,孟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着力破解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瓶颈,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该院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件,立案21件,正在进行线索审查评估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均已被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到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开展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传
构建诉讼格局
强化组织保障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孟津县检察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党组主动过问,带头研究,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该院在年度工作会上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单独的一部分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积极构建“全院一盘棋”的公益诉讼格局,确保全体干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响应。同时,该院将“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作为该院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之一,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定期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院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组”和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检察长统筹统管,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协调,参与案件具体办理,确保工作整体有序有效推进。
召开座谈会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
形成保护合力
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特别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直以来,该院着力将加强沟通协调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和监督。2018年9月,孟津县委书记主持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相关职能单位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同时,该院自觉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积极向人大相关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二是重视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该院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组织召开由林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开展座谈会”,建立了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由食药监局等部门参加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达成共识。在疫苗事件、非洲猪瘟事件发酵时,该院积极会同县食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回应群众关切,有力扩大了公益诉讼影响。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该院依托重要节日,结合提高群众执法满意度等活动,开展公益诉讼宣传20余次;同时,通过组织律师、司法所长召开座谈会、走访食药监管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的方式,全方位营造公益诉讼工作浓厚氛围;此外,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共编发各类公益诉讼信息20余条,在《河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撰稿宣传公益诉讼稿件,编发的4条信息被省检察院采用,有效提升了各界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
注重案件办理
提升工作能力
提高政治站位,倾力服务工作大局。该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社会热点,注重保障民生,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选准办好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围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黄河湿地保护。针对破坏黄河湿地的违法行为,建议河务部门依法对多个水产养殖公司未经批准违章挖筑鱼塘、违章建房、非法占用岸线等破坏黄河湿地的行为予以清理整治,有效保护了湿地生态环境。二是督促高速路边垃圾清理。针对连霍高速公路边沟壑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议当地政府对辖区内非法倾倒垃圾进行治理,封堵去往沟壑的道路,杜绝倾倒垃圾现象,并对该地段实施绿化种植,使该地段面貌焕然一新。三是督促代为补种树木。对近3年来办理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发现的一罚了之等情况,向林业等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林业等部门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在公益诉讼生态造林处代为补种树木共7000余棵,有效确保了被破坏的生态得到及时恢复。四是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对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小浪底库区违规建房和水上餐厅存在水污染隐患、西霞院库区挖筑鱼塘等3个问题线索,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视频会议两次、工作推进会3次,进行工作洽谈10余次,到现场督导2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行政机关均以采纳回复,上级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各项活动,一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法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50余家,发放《食品加工油脂废弃物、泔水流向登记表》200余本,规范完善132家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出来方式和流程。二是针对“美团”网络订餐平台部分商户无食品许可证进行经营的情况,参与约谈“美团”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督促孟津“美团”网络订餐平台依照监管对无食品许可证等128家违规商户予以取缔、下线。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与食药监局一起开展“问题疫苗”专项监督工作。
围绕英烈设施保护开展专项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在今年3月份,该院对本辖区内的英烈纪念设施开展摸排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了烈士陵园工作制度,依规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维护了烈士尊严和荣誉,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公益诉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在上级检察院和孟津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按照“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上级安排部署,把开展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以法治手段帮助党委政府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上,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公益协同保护和效果导向理念,全面准确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争取取得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成果,打造公益诉讼孟检品牌,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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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检察院微信2019第157期
本期编辑: 委子叶 方友浩 主编: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