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2:48:05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0日上午,呈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对一起由房屋拆迁款引发的纠纷的被执行人祁某某进行了拘传。当天早上八点左右,执行局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祁某某所居住的地方,找到了他。
工作人员:“二楼还是三楼?”
齐某某父亲:“顶楼。”
工作人员:“是在顶楼吗?”
齐某某父亲:“对。”
据了解,被执行人祁某某得知父母老宅被拆迁后,瞒着老人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把本应分给父母的44万余元拆迁款擅自以个人名义领走。当地社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两位老人把儿子祁某某告上了法院。
2019年4月,经法院审理判决祁某某返还冒领的补偿款,但他却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也没有申报财产。8月份,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次,由于祁某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返回款项,工作人员只好向他宣读了拘传票。
工作人员:“听清楚我读的没有?”
祁某某:“听清楚了。”
工作人员:“好的麻烦你签个字,签不签?麻烦你配合下 。”
犹豫了一会后,祁某某在拘传票上签了字,随后被带到了呈贡区人民法院。
祁某某:“他不来与我见面,我怎么商量,跟你们商量那你们转达的话,转达话有点不妥当嘛。”
到达法院后,负责该案的法官和祁某某父母的代理律师一直劝说他尽快拿出返款方案,但祁某某坚持要见到父母的面再说。
呈贡区法院执行局 李世民 局长:“这个房子可能暂时腾不了,但我们可以考虑对该房子,他存在出租行为的话,我们可以考虑提起的他租金收入。”
法院了解到祁某某有一栋自建房,如果其一直不履行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将采取其他强制手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