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1:10:18来源:法律常识
在校大学生小刘在老家的菜市场被人盗走提包,包中有身份证,学校的图书证、饭卡,一张银行卡以及一部手机。由于只有几十元现金,而手机又比较旧,便没有报警,而是在第二天重新补办了所有证件。半年后,她不断接到各类催款信息,经查小刘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在超过10家网贷平台有贷款,欠款超过10万元。
您觉得,身份证丢失被冒名贷款,身份证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 郭延虎 律师:
这个里面分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从法律上网贷是当事人与网贷平台之间形成一个借贷的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这个借贷关系才存在,小刘他只是把身份证丢了,并没有从网贷公司真正借钱,那么这个借贷关系从根本上是不成立的,所以他不应该承担还款的责任。
那么接下来小刘会面临一个问题,如果不还钱的话,网贷平台有可能起诉他,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上了法院的老赖黑名单。这种情况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小刘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证明贷款不是你的所作所为。而重要的证据就是身份证丢失后的报警记录。
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保存问题,如果发生意外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报警。但是我们也请大家放心,这种虚构的贷款关系是不存在的,丢失身份证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编辑:天晓 责任编辑:康乐 监制:汤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