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1:37:32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3月18日讯(通讯员 龚丽娅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3月17日,保护消费者权益诉调对接签约仪式暨“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座谈会,在镇江市路韬律师事务所举行。
镇江京口区法院、润州区法院、经开区法院、镇江市检察院、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和镇江市消协维权律师团律师,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与镇江京口区法院、润州区法院、经开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分别签署关于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多元化解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委托消费者协会进行诉前调解。镇江消协根据调解的案情需要邀请法院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通过提供指导意见或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提供司法帮助。对于消协支持的消费者诉讼案件,由消协出具支持诉讼函,法院听取消协意见后,根据案件性质,将相关消费纠纷案件纳入“诉调对接”平台处理。
镇江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侵权案件,当消协调解不成功诉讼至法院时,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消费维权合议庭”,或指定专门的合议庭、审判人员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消协将先前调解时已为消费者收集的相关有效证据和调查情况直接转入“消费维权合议庭”,由“消费维权合议庭”进一步审理。
会场
与会代表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和工作要点,积极踊跃发言、纷纷建言献策,共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
三家法院一致表示,将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好每一起涉及消费者的案件。特别是针对社会生活中多发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纠纷,发挥审判职能,让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让诚实守信者受到褒奖。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镇江市消协的沟通协调配合,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落地生根,完善消费领域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实现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力度,更多地公开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努力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作出新贡献。
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告诉记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镇江市消协将致力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朋友圈”。进一步建立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机制,畅通联络渠道,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顺应消费者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让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