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2:32:2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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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检察先锋榜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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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单
吴绍景
从军官到检察官 完美转变铸就别样精彩
个人简介
1981年10月至1994年8月,先后在陆军六十八军二O二师警卫连、大连陆军学校、沈阳军区守备区第十二师防化连、四十集团军防化营任战士、排长、副连长、连长;
199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肋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控告申诉处副处长;2015年2月至今任临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
所获荣誉
1988年、1989年因工作成绩突出,分别受到师司令部嘉奖;
1994年转业到临沂市检察院工作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嘉奖;
2005年6月被评为市院优秀共产党员;
2007年因工作成绩优异,被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标兵;
2011年6月被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1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
201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12月年被济南军区和山东省委政法委、河南省委政法委联合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2016年6月被临沂市检察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主要事迹
★完美转变,别样精彩。1994年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后,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短时间内就成为一名检察业务能手、骨干和行家。在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从事公诉工作十五年,共审查起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300余起400余人,出庭支持公诉近300余次,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无一错案。
★春风化雨,维护稳定。在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工作期间,共接待来访群众202件630人,集体访2件300余人次,办理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10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并全部息诉罢访。
★大局为重,勇挑重担。2015年3月到新成立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任公诉科科长,同时负责案管、控申等业务。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77件833人,查阅案卷1000余册,提讯犯罪嫌疑人530次,告知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权利义务500余次,听取被害人意见540次,听取证人意见323次;接待律师阅卷3次;出庭公诉450余次。
办案中不仅追求法律效果,更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王某某申请救助金2万元,被害人家属送来“大爱无疆、伸张正义的”的锦旗表示感谢。
刘 娟
初心不易 砥砺前行
个人简介
刘娟,2014年7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4年12月在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在控告申诉科工作,2015年5月至今在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
所获荣誉
2016.7 在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庆七一学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7.2 被兰陵县人民检察院评为绩效考核先进个人
2018.2 被兰陵县人民政府给予记三等功
2018.3 被兰陵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2018.7 被中共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评为“五带头党员”
主要事迹
★2016年以来共参与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0余件,其中,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70件、审判行为违法案件36件、执行监督案件58件、支持起诉案件39件,协助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协助办理的马某某等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系临沂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全省首例土壤污染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制作的庭审微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转发,阅读次数达到4100余次,该案先后被省、市、县电视台宣传报道,并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刊发,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刘 海
担当责任 追逐梦想
个人简介
刘海,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考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监所检察处(现刑事执行检察局)从事内勤工作;2013年9月至今,在办公室从事接待联络工作。
所获荣誉
2007年被评为市直优秀共青团员;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优秀等次。
主要事迹
★圆满完成高检院李如林副检察长、国家检察官胡卫列院长,省院陈勇检察长、吴鹏飞检察长、吕盛昌副检察长等领导来临沂调研指导的接待工作;
圆满完成第十届高级检察官论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等重要活动的接待工作;圆满完成市院机关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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