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3:22:15来源:法律常识
盖晓萍律师
荣获“长宁区优秀律师”,“长宁区十佳律师”称号。
大家好!我是海华永泰的高级合伙人盖晓萍。
作为专业律师,谁不希望在法庭上纵横捭阖、力挽狂澜呢?
胜诉,不仅是客户所期待,也是很多律师的执念。
我们会自称“律匠”,像一个专注的匠人,把每一个案子精雕细琢。我们为此而骄傲:看,我代理的案子大获全胜,诉讼请求全部被支持!
但,我们孜孜以求的就是胜诉吗?
不止一个老板跟我说过:“律师就喜欢打官司”,口气不善。
讲一个案例,张某作为上海A公司的执行董事,在北京设立影子公司,严重侵害公司利益。接受委托后我和团队排兵布阵,京冀鲁豫沪五省市,奔波数千公里,调查了12家学校30多人次,搜集了几大箱证据,将张某送上法庭。
铁证如山,法官照例进行调解,我内心是不愿意的。
从事公司法业务的律师都知道,“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属于比较复杂的案由, 100个案子难见一份完全胜诉的判决。难得这个案例契合法律、证据确凿、因果链条完整,从法官的调解口气中判断,大概率会拿到一份畅快淋漓的胜诉判决。
如果调解,确实有了谈判筹码,有可能一揽子解决问题。
但即便是判决胜诉,还有二审,还有执行,后续还会有股权转让、决议效力、强制清算等系列诉讼,股东之间的矛盾仍无法解决,仍会缠斗数年。
斟酌再三,我还是同意调解,协助起草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当事人握手言和,解决了纠缠数年的股东纠纷。与我,放弃了后续上百万的律师费,更遗憾的失去一份可以彰显专业权威、角逐钱伯斯奖的生效判决。
但客户来找我们,看似要打赢官司,但诉讼不是目的。当我们向客户推荐各种各样的电钻的时候,客户要的只是一个洞。
编辑: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