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8:24:43来源:法律常识
6月15日,沈阳市检察院对刘某某故意伤害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主持,邀请两名律师及一名法医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参加,原案件承办人、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及其家属到场。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驳回,申诉至检察机关。申诉人认为这是一起由被害人存在过错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原案被告人刘某某的妻子,多次反映诉求,情绪较为激动。
每一起申诉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案件处理结果的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把化解矛盾的“减压阀”效能发挥到最大,根据本案特点,承办人在听证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了解申诉人基本诉求、征询公开听证意见、介绍听证会流程,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对采取公开听证解决问题的方式十分赞同。
听证会上,复查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申诉案件基本案情;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请求及理由;原案件承办人阐述了原案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对本案的关键证据现场录像给予出示。
听证员们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提问,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论证,并对该案进行综合评议,就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是否成立充分发表意见,发挥听证员作为客观中立第三方的作用。
释法说理贯穿听证会始终,面对当事人的疑惑,检察机关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休会期间,张为检察长就办案程序问题与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沟通交流。“感谢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给我们讲话的机会,让我们充分表达诉求,也感谢律师、专家为我们答疑解惑。”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表示。
近年来,沈阳市检察院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让公开听证真正成为案件办理的“好帮手”、矛盾化解的“助推器”,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彰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沈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