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0:09:21来源:法律常识
不少律师怕开庭,讨厌开庭。
实践中,尤其是头条上,经常看到有些律师抱怨:一天到晚都在开庭,一说开庭就炸头,烦死了!
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不协商解决?为什么不通过调解组织或法院调解解决?为什么非要开庭?简直就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这样的抱怨情理上可以理解,作为律师就不应该了。
一、律师是受托人,一切都要按委托人的意思来。
律师是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样的性质和地位决定只要不违法,律师就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进行。
二、律师的意见、建议不一定符合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律师是专业人员,律师的思维逻辑都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当事人却不这样,他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意愿进行。当事人的意思、想法虽然与法律不沾边,但他就想这样表达,这样处理,你只能按照他的意思来。就像离婚案件,明明双方的意见已经没有什么差距,签个调解书就可以了,他非要开庭判决,他的意思可能是一方面让对方难堪一下,另一方面要释放一下心里的怨气,再一方面想表明:是法院判决的,我并没有让步!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坚持让他调解对吗?最好的办法不就是你说咋办就咋办,事情了结了就行!
三、对律师而言,调解有时并不是好事。
调解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也是十分重要、后遗症小的解决问题手段,律师应当提倡使用。但对律师而言却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人家都协商解决了,还找你律师干嘛?就像有的律师说的,一个非常复杂的纠纷,当事人多次询问,律师多次分析、拿解决方案,最后人家按律师说的方案自己协商解决了,省了很多钱,律师半毛也没有挣到!
还有一些当事人,你帮他调解解决了,甚至是通过法庭调解的,结果一出来,他就找你退费,理由是庭都没有开,你凭什么收我的钱?气得你被过气!你不退他就投诉你,说你的坏话。
因此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律师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去办,不要一味地追求调解,更不能利用律师的地位强求当事人调解。
开庭是律师的本质工作,是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既然做了律师,就一定不能怕开庭、烦开庭!
以上是我执业中的一些感悟,一家之言,难免不当,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