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7:07:12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2月28日,梨树县法院对梨树县蔡家镇娘娘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寇某艳等涉黑团伙依法宣判:主犯寇某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100万元,处罚金20万元;主犯寇某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100万元,处罚人民币5万元;主犯寇某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100万元;主犯寇某臣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被一审判决12年6个月,没收财产100万元,处罚金5万元;其他团伙成员一审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2年不等。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尹明
编辑:吴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