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7:26:06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规程》。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组织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加强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调沟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目前,市县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47人,兼职人民调解员32人,参与诉前调解的律师调解员518人,诉调对接调解员132人。上半年,全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及其他各类调解机构共接收法院系统移送调解案件19655件,调解成功6960件,调成率35.4%,全市法院系统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1.29%。其中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中院分中心)受理公众申请和法院移送案件333件,结案184件,调解成功68件,调成率达37%。(陆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