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8:30:17来源:法律常识
1、几乎必输的案子
没有必赢的案子,但有几乎必输的案子。欠债还钱、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的合同纠纷,你找最出名的律师、水平最高的律师,也黑的说不成白的,还赔还是赔。有的当事人不明白,老是按自己那个理,他当时说的什么什么,也没录音,你签的就是这个合同。合同上没有写,谁也帮不了你,针对此合同起诉那败诉是一定的。
2、输不起的当事人
打官司,除了调解,那一方赢,一方输,这是常识。谁都想赢,但越来越显现的是,现在找律师的案子,几乎都是那种案情模糊、争议大的案件、法律适用有大争执的案件。网络这么发达,现代人普遍都聪明,稳赢的案件,很多人不找律师,咨询律师后就自己去开庭了。那么找律师的这种案件,胜诉败诉都有可能性。如果输不起,以为自己案子一定要赢,输了就怪律师的,那还是不要找律师了。
3、乱质疑、乱指挥、甚至看不起律师的当事人
互相尊重是前提,看不起律师,就不要找律师。不要以为交了钱,律师就要什么都听当事人的,违法犯罪也要听吗?违反道德也要听吗?律师是法律之师,尊重事实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官司,当事人交的律师费,是律师的合法收入。如果以为交了费用,就可以乱指挥,不信任甚至看不起律师的,也不要找律师打官司了。非专业人士不要乱指挥专业人士,律师都想让自己的当事人赢的,做什么都是有原因和目的的,不要乱质疑。
4、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的当事人
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是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司法秩序,也违反道德。通常是一方当事人出于报复心理,或者就是不想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去对另一方进行欺诈、反抗、耍赖,同时找来律师,想让上来不知情的律师成为他的帮手,这种人居心叵测、动机不良,律师一定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