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22:03:14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特约记者 张志安 通讯员李嵘)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碧谷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7月22日,家住东川区碧谷街道的肖某与前妻康某因抚养未成年女儿一事产生纠纷,一同来到碧谷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
调解人员经过耐心询问,获悉了事情的原委。几年前,肖某与来自贵州六盘水的康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姻期间先后生有2个女儿。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多,婚后因家庭琐事两人不断发生争吵,遂于2017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确定他们的长女肖某仙由康某抚养,肖某抚养次女肖某佳。
离婚后,康某带大女儿返回六盘水老家,随后在老家与他人再婚并又生育了两孩子。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更多照料,自己今后将会长期生活居住在贵州,康某打算将户籍迁回原籍,但又担心如此可能会影响到肖某仙的成长与教育。不久前康某来到东川,找肖某商量变更长女的抚养权并表示愿意承担部分抚养费。作为肖某仙的亲生父亲,肖某也担心大女儿未来的成长与教育,表示同意变更肖某仙的抚养权,但两人就抚养费的多少及支付年限未能达成一致一直争吵不休,为此来到碧谷司法所求助。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当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普法教育,告知他们抚养未成年子女至成年是父母的责任义务,不因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除。并对肖某表示愿意变更抚养权接回大女儿、康某愿意每年支付大女儿部分抚养费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对两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双方各退让一步,最终促成两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协议签订后长女肖某仙改由肖某抚养,康某每年支付肖某仙抚养费1万元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抚养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这起因离婚后女方再婚导致的孩子抚养纠纷在碧谷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的及时介入下得以调解成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1年年底,田某与女友周某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不久,两人因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产生纠纷,请求碧谷司法所予以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了解,获悉了双方纠纷产生的症结所在。由于周某长期无稳定工作收入,两人恋爱期间有近4个月一直是由田某转钱给她用作生活与消费开支,数额较大,现在两人分手,田某要求周某悉数退还,否则将通过手机散布对周某不利的负面信息。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对两人开展普法教育并作耐心细致调解。经过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周某一次性退还田某9600元,此后田某不得再以同样理由要求周某返还其他钱财。田某当场将本人手机上涉及周某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一律删除,且不得发布任何有损周某的信息。一起由恋爱分手产生的经济纠纷,至此得以平息,避免引发更严重的矛盾纠纷。
这两起案例只是碧谷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民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碧谷司法所尽职尽责,及时为群众平纷止争,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获得人民群众称赞。
责任编辑:万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