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22:27:33来源:法律常识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今年以来先后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高速公路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5次,研究制定会签规范性文件4个,就两项监督、非法证据排除等案件质量情况通报7次,提出监督立案、监督撤案、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采纳率为100%。
轮值派驻,联通检警信息渠道
该院采取轮流值班方式,选派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每周二、四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协作配合办公室轮流值班,每月不少于2日到高速公路分局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从“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案件信息,并采取调阅案件卷宗、询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方式方法进一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办案人在检察人员在场情况下,可以查询该院办理的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审查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书,双方信息互通,增强合作效能。
适时介入,全面引导侦查取证
该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全部提前介入,并针对案件办理中的不同问题采取分层级的沟通模式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办案程序、证据收集等一般性问题,轮值检察官在值班工作中为公安机关现场提供咨询指导;对案件法律适用、侦查方向等重点问题,由办案组通过集体会商提出引导意见;对刑事政策把握等重大问题,由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判;针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重大、疑难和新型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问题,协作配合办公室助力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三长”联席会议交流研讨,做到一般问题当场解决,重点问题前端把控,重大问题集体研判,新型问题联动化解,统一执法标准和司法理念,推动力量联合、司法联治。
密切协作,提升溯源治理效能
该院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组织检警双方进行同堂培训,共同参加庭审观摩及评议,共同开展检警联合调研,对辖区内刑事案件办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如针对近年来列车上频发“捡拾”类盗窃案件,检警双方开展联合调研,梳理分析三年来该类案件特点,制作“捡来的东西能算偷吗”宣传册等告诫旅客不能在列车上随意“捡东西”,还将对此类问题开展大规模的针对性宣传活动,力求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同时,该院通过办案发现监督线索,以“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为抓手,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该院针对高速公路逃费案件频发的情况,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与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高速公路分局共同推动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造升级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抓拍系统和计费系统,提高系统信息识别和核查比对的准确度,巩固了交通运输领域的法治效能。
统一理念,落实刑事司法政策
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联络机制,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今年以来办理案件不捕率为80%,诉前羁押率为2.9%,刑事和解率为66.7%。今年8月3日,该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件,公安机关通报了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有和解意愿,办案人在完全确定公安机关已经查明案情、固定证据并具备刑事和解条件的情况下,尊重当事人意愿,促成当事双方和解,依法修复社会关系,并经公开听证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