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23:36:55来源:法律常识
警 情 通 报
一、南召县局
2020年2月8日,南召县南河店镇居民聂某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配文“南河店镇发现新冠肺炎感染疑似病例两人,还有五人没有上报个人信息实施隔离,被政府和公安人员带走”的不实言论,造成部分群众恐慌。
针对聂某实施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南召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二、新华分局
2020年2月14日,镇平县人杨某博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和网上二手交易平台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并承诺在三天内发货。某市民看到信息后,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杨某博6560元用于购买口罩,杨某博在收到钱款后将该市民微信、支付宝全部拉黑,该市民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报警。
接警后,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经过侦查,于2月15日在镇平县将嫌疑人杨某博抓获。杨某博对该案供认不讳,并主动供述其用同样手法骗取一名山西受害人22200元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杨某博积极退还赃款,于2月16日以涉嫌诈骗罪被新华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三、新区分局
2020年2月14日, 在南阳市示范区白河办事处双铺村疫情防控点,唐河县王集乡徐某盛,酒后进过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并公然辱骂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南阳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置。针对徐某盛实施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