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3:50:13来源:法律常识
上一篇文章中,本离婚律师讨论了接受法院安排的诉前调解程序时所应该考虑的因素。本文将针对不打算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讲一讲应该如何避免的问题。
先来讲一位当事人不久前的遭遇。这位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破裂的缘故而来到某法院准备起诉离婚。此前,其已经委托本律师代为准备了诸如离婚起诉书、各种证据材料的全部立案所需手续。鉴于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大,结合目前状况,想让达成调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为此,本律师特意向其强调,告知其一定要拒绝法院安排的诉前调解程序。否则只会浪费时间,拖延离婚问题的解决。然而,这位当事人在没有继续委托本律师陪伴其立案的情况下还是没能成功应对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这位当事人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取号排队。轮到她时,她便一股脑地把本律师准备的材料全都塞了进立案窗口。隔着玻璃,里面的立案法官把材料看了一遍。眼见材料齐全,内容无误后便把基本信息录入了电脑。看到起诉材料顺利被收下,心情万分紧张的当事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突然,她又想起了本律师的提醒,便对立案法官说:“我不同意调解。”说完看了一眼法官,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回应。“难道是法官没听见?不应该啊?自己的声音不算小啊,法官应该是听到了。”这位当事人暗自思忖着,便没再重复。接着,法官递出了一叠法院的材料,并让当事人在上面签字。既然是法院给的材料当然要认真对待,于是当事人很自然地拿起一页阅读起来。于是,法官不耐烦起来,说道:“每个来立案的当事人都会得到这些文件,都是些权利义务告知书之类的例行程序的东西。我们这里很忙,你先签字,会给您副本的,您可以拿回去仔细看。”听了法官如此说,凭着对法官的信任,这位当事人便照做了。(以下对话为当事人复述,本律师整理)
签完字,收好了法官给的文件后,法官又说:“行了,回去等通知吧。”
当事人:“咦?我听我的律师说,您得让我交诉讼费才算完成立案。”
法官:“等些日子会通知你缴费的。”
当事人:“还要等些时间?我的立案材料不是没问题吗?”
法官:“是收下了啊。你回去注册登录法院的网站,输入自己的信息就能看到你的案件了。刚才给你的文件里有如何注册和登录的讲解。”
当事人:“哦。”
当事人回家翻出那一沓子法院的文件后,果然看到了法官所说的,便在网上操作了一番,果然看到了自己的案件信息。案号为:(2022)某XXXX民诉前调xxxx号。这便是被安排了诉前调解的案件的案号,与正式审判的案号明显不同。正式的审判案号应该是(2022)某XXXX民初XXXX号。也就是说,这位当事人的案件根本就没进入正式的审判程序。
描述了这位当事人的遭遇后,本离婚律师就要为大家讲讲该如何破解这个困局了。办法也不难,正式通知法院——拒绝调解,办理正式的立案手续、缴纳诉讼费并尽快移送给审判法官。这么做的法律依据很明确,因为法律规定调解一定要基于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原则。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看到这个法律规定,也许有的人会有疑问——既然这位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合格,法院不为其立案,反而安排诉前调解岂不是违法么?实则不然,因为起诉作为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通常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处分的。比如撤诉,再比如暂时不起诉,而接受法院安排的诉前调解程序。在该案中,立案法官之所以让当事人赶紧签字,其中一个重要文件便是《某某人民法院立案阶段多元调解申请书》其中赫然写着:“本人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立案阶段多元调解申请书》的有关内容,现我方同意本案进入立案阶段多元调解程序。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这便是法院为当事人安排了诉前调解程序合法有效的凭据!
综上,目前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正式通知法院——基于自愿原则,我现在反悔不同意调解了,请赶快受理案件并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