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5:02:32来源:法律常识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虽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在工地上工作了数个月的时间,农民工能否讨回劳务报酬?又到年底,辛苦了一年的劳动者理应拿着自己的报酬与亲人团聚,您或身边的人是否遇到讨薪难的问题?11月30日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准时开通,本期“问法热线”聚焦“劳动(劳务)纠纷”,我们邀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琎律师团队负责人王琎律师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市民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96663和80889800咨询。
案件事实:2021年4月王某在劳务市场被某公司选中,到工地从事建筑工作,口头约定日工资300元,月底按天数结算。2021年8月,王某所工作的工地工程结束,但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的报酬未结算。王某向公司讨薪未果,遂起诉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劳务报酬。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根据王某提交的工地出入卡、工服、录音以及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劳务报酬微信支付凭证,可以证实王某所主张的用工事实,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发放2021年7月至8月期间的劳务报酬,故判决公司败诉。
律师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之规定,王某虽未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双方就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做了口头约定,且王某也有证据予以证明,故王某的诉求得以支持。
问法律师:
王琎律师,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琎律师团队负责人
擅长领域: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管控、公司法律事务、再审申诉案件,疑难复杂继承及房屋合买卖纠纷案件。
律师简介:王琎律师现为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青岛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商会青岛商会知识产权中心、中国国际商会青岛商会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企业家专家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山东中心的特聘法律顾问, 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特聘仲裁员,担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援助律师,担任青岛电视台《真情调解》栏目特邀嘉宾,担任崂山921电台房产咨询热线解答嘉宾。
王琎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近千件,担任多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累积大量民商事诉讼实务经验。
李鹏律师,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法,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及执行案件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简介:李鹏律师常年担任青岛市新经济联合会专家法律顾问,以及青岛华晟智科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恒天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协助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审查起草合同协议,参与企业各类重大合作谈判过程,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长期稳健发展,受到广大企业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