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1:36:28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卢广 杨光
8月5日上午,一场特别的公职律师颁证仪式在洪湖市公安局举行,经湖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该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朱汉武及法制大队民警杨勋、杨光等6名同志光荣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成为洪湖市公安局首批公职律师。
仪式上,洪湖市司法局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勉励6名新晋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履责担当,为洪湖市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一定努力担当起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论证、政策法规研究、疑难案件指导、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公职律师代表杨光进行了表态发言。随后,洪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露为6位公安民警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
公职律师具有“公职人员”和“律师”双重身份,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洪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把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推进公安法律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为备考民警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和保障,激励了全体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为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品牌,推进洪湖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省司法厅核准并公告6名同志为公职律师,是我局法制队伍建设的显著成果。”洪湖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日常管理,指导公职律师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积极带头作用,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6名民警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