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2:19:21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很多人来说朋友之间借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彼此之间都是朋友,因此基本上很少有人会有什么借条或者约定还款期限的,也往往是没有约定利息以及还款方式等等,一般大都是聊天+在线转账来完成,最常见的就是微信聊天+支付宝转账,那么这二者可以作为债权的凭证吗?今天就带着大家走进这个话题。
【法律咨询】
陈某与张某是同一个公司的同时,二者关系一直不错,2018年12月,陈某因为家里有事情向张某借款2万以应急,张某出于对陈某的信任,通过支付宝转账的形式向陈某一次性支付了2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及支付宝转账记录存在,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一年多,陈某一致没有还款,现在张某因为急用钱,催促陈某还款,但是陈某却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这种情况下,没有借条能否去法院起诉哪?
【律师解答】
张某可以以民间借贷关系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和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张某可以将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交易明细作为证据向法院举示。
张某在向法院起诉之后,如果陈某一直不出现,那么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60日后,即视为送达,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缺席判决,若最终判决借贷关系成立,陈某承担还款责任,在判决书生效之后,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拍卖陈某名下的车辆、房产等财产,用来进行债务的偿还。
【知识拓展】
如何确保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能够作为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的有效性
一般来说,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如何才能让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转化为有效的证据哪?常见的做法包括下面几种:
(1) 就支付宝转账记录而言,可以在转账之前核心对方的相关信息,是否为借款人本人,信息是否一致,在转账时可以备注好用途如借款等,这样在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就微信聊天记录而言,一般我们除了有微信聊天的截图之外还应该保留提供微信聊天的原始记录,并当庭提交给法官核实其真实性,同时法官将提供的截图及原始聊天记录与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以便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
(3) 同时当事人需要核实微信号确实为借款人本人所有所使用,若是对方否认微信号是自己的,那么可以通过调取注册手机号,朋友圈分享的本人的相关信息等等,若是无法证明,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微信公司所在集团调取相关的信息。
以上便是欠你钱的熟人不认账:微信聊天+支付宝转账可以直接起诉方面的内容,欢迎大家留言点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