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4:46:21来源:法律常识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2022年11号)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外,所有干部职工实行居家办公,带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二、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四、全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沿街门店、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商场超市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五、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旅游景点暂停开放;KTV、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夜市摊点暂停经营。
六、全县区域内所有企业封闭运行,员工实施点对点闭环管理。除运送防疫物资、生活急需物资和城市运行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临颍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由货物接收单位到检测点对接。
七、全县所有村庄(小区)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全域所有人员只进不出。外地来临返临人员提前3天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原则上一律劝返。
八、全县广大群众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流动、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随时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习惯。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3月24日
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封控区、管控区进行调整的
通 告
(2022年第17号)
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对部分封控区、管控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封控区:
王屯乡前南孟村;
新兴街轻工局家属院。
其他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综合:临颍发布、焦作日报
来源: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