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找合同违约赔偿律师,矛盾纠纷不升级 信访问题减存量宁乡纠纷处理中心落实“316”群众工作机制

时间:2022-12-13 16:59:50来源:法律常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2日讯 据今日宁乡消息,近年来,宁乡市纠纷处理中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多渠道受理,快速化调处,2017年,全市调处各类纠纷11721件,治安刑事受案立案下降12%、17.6%;2018年,调处各类纠纷12264件,治安刑事受案立案下降19.4%、8.6%,信访总量稳步下降,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A 固本强基

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

“维护了我们的正当权益,真是感谢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调委)。我们也感受到了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一起交通事故,三方受害,就赔偿问题走上了市交调委。

去年2月,李某驾驶小型汽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三人受伤,两车受损。事故经市交警大队某中队现场勘查后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责,李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王某、乘车人在损害赔偿上未能达成一致,虽经办案民警和驻中队人民调解室多次调解,但三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3月5日,市交警大队将该案移交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一方面,根据交警对导致交通事故做出的认定。另一方面,调解员根据责任人给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考虑,劝说其勇于担当,尽最大能力,克服困难,尽力履行赔偿义务。对受害方,降低心里预期,让其主观上作出适当让步。

近年来,纠纷处理中心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健全以市矛盾纠纷调解指挥中心为龙头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建一个调委会,每个村民小组、网格、楼栋安排一名纠纷信息员。据统计,共建成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33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4个。

为了完善诉调、检调、警调和访调对接机制,设置专业调解室32个,每个调解室配备2-4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总数达374名,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无盲点、调解队伍全覆盖、调解工作全方位;为了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纠纷导入处置、分级调解、终结导出等制度,评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等级并与待遇挂钩,将矛盾就地化解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市综治考核,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作用。

坝塘镇保安村探索建立党员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妇女志愿者、先进分子志愿者等群众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服务,小到一棵树的归属,大到外出务工村民数十万元的伤残赔偿等,都通过调解妥善解决,连续14年无纠纷上交、无刑事案件。

据统计,全市90%左右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乡镇村组,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的良好局面。

B 服务群众

构建“316”群众工作新格局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根据市委《关于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纠纷处理中心扎实抓好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

此外,该中心还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常态化,突出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每月督查指导、通报计分排名和典型案例,在维护社会稳定、尤其在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中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

“凡发生矛盾纠纷的,都是因利益冲突而又不能达成共识。”道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杨国平对于调解工作有独到的见解。

道林镇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中,了解到亲兄弟李成某、李亮某因为出水沟地坪硬化、进出口路权属等问题发生纠纷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村级调委会等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矛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解铃还须系铃人。”李成某、李亮某在调解中说到,其实各自都是缺乏了沟通的技巧和能力。在调解员的调解过程中,通过启发、疏导、劝说的方式促使了他们自我觉悟,通过反复协商达成和解,使矛盾真正化解,解决了实质问题,不留后患。

据统计,2017年、2018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万多起,未发生一起涉稳事件,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不稳定事件,确保了重大节假日、十九大等特护期的平安稳定。

除此之外,他们还主动介入化解信访积案和大要案件。成立市联调委,专门化解信访积案,根据各乡镇和部门上报情况,找准难点重点,近三年成功化解信访案件400多件,如灰汤镇沈玉清连续8年的信访案、坝塘镇谭正武19年的劳动合同纠纷信访案,以及城郊街道彭聪、兰新年连续6年进京信访案和双凫铺镇刘春明、横市镇姜海英信访案等。

2018年9月至今,全市调处各类纠纷10287件,调成10212件,治安刑事受立案在去年下降12%、17.6%的基础上再下降12.3%、1.8%,信访总量平稳下降,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C 坚持创新

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

纠纷处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发出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市民通过“宁乡司法局”“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智慧宁乡APP以及宁乡政务信息网,就可以一键上报纠纷、申请调解。如2018年8月有群众向“宁乡圈”平台举报幼儿园虐童并附视频,市司法局马上通知市教育局,该局2个小时内查明事实真相,向平台和举报人通报情况,取得了举报人理解。截止今年8月30日,平台共接收派发调解工单11816件,调解完成11805件,调解成功率99.9%。

2018年11月,大屯营镇刘某因附近花明楼镇一石灰矿开采导致房屋受损,在市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咨询赔偿事宜,平台接收后自动转介到花明楼镇调委会。经过花明楼镇、大屯营镇两个调委会3次联合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2017年,宁乡市司法局联合全市35家新媒体平台,率先成立全省首家新媒体普法联盟,将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有机结合,各平台及时发布人民调解案例普法,接收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线索。各新媒体平台收到群众维权等涉及矛盾纠纷的求助后,由市司法局安排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法律援助律师上门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开展人民调解或给予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联盟成立一年多以来,帮群众化解各类纠纷200多起。

“宁乡故事”平台发布了历经铺街道彭师傅的猪被邻居非法占有的网文后,宁乡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安排历经铺所司法助理员、律师和调解员经过三天调解,为彭师傅讨回财物。“宁乡话”平台也在市司法局支持下,多次到流沙河、黄材等乡镇帮助解决一系列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

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强化“键对键、面对面、心贴心”的矛盾纠纷化解,将人民调解的老传统与网络服务的新载体有机结合,纠纷处理中心构建了一个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新模式。

矛盾纠纷不升级 信访问题减存量!宁乡纠纷处理中心落实“316”群众工作机制矛盾纠纷不升级 信访问题减存量!宁乡纠纷处理中心落实“316”群众工作机制

案例1

巷子口镇医患纠纷 人民调解当日化解

本报讯(记者 喻恩来)“是你们卫生院救治不力!”今年5月5日,面对医患纠纷,巷子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镇领导、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掌握情况,仅用半天时间就化解了该起矛盾。

原来,56岁王某因心脏疾病复发,在该镇中心卫生院经医生紧急抢救无效后死亡,其家属认为卫生院对其负有责任,遂提出大额赔偿。

王某生前长期患有冠心病、扩张型心肌病、慢性肺阻塞等多种疾病,此前曾多次在该卫生院住院治疗。在市人民医院的诊断书中发现,王某所患疾病已经很严重,随时有猝死的可能,已失去继续治疗的必要,建议回家疗养。5月2日,家属将其转院至巷子口中心卫生院,入院时,医生已告知王某家属其疾病的严重状况。事发当天,王某吃饭过程中突发病情,虽经紧急抢救,但已无力回天。

针对上述情况,镇政府及司法所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座谈,由卫生院向死者家属分析病历,详述病情,并就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家属方通过座谈释疑以及向自己熟悉的朋友进行咨询,激动的情绪趋于缓和,并逐步接受王某因病死亡的事实。

随后,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本次纠纷主持调解,在当事双方均承认王某因病死亡的事实基础上,排除了医疗事故的猜疑,意见达成一致,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因王某属于该镇贫困户对象,镇政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王某家属申请了一份社会救助金,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考虑到了群众利益,展示了暖心的一面。

案例2

叔侄多年不来往 为修路扯皮 调解及时化解

本报讯(记者 喻恩来)最近,资福镇资福社区曾老家里,经常会迎来侄儿的串门。此前,两家的关系却是极差,极少往来。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又重归于好呢?

原来,两家人因为十多年的小矛盾积累,关系一直不好,去年,曾老计划把家门的路硬化,要从侄儿屋旁经过,但侄儿却刻意在屋旁种上树,阻止曾老修路。

“双方因为这个修路的事彻底激发了矛盾,甚至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后来这个叔叔还把侄子屋后的窗户全部打碎了。”资福镇人民调解员谭金斗向记者介绍。

社区了解到情况后,社区治调主任与镇人民调解员一起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因矛盾长年积累,且各持已见,调解工作连续3次都没进展,调解陷入了僵局。“冤家宜解不宜结,更何况是共爷爷的自家屋里,一定有办法!”谭金斗随后和社区书记、治调主任以及其他几个调解员商议,决定分别上门做工作。通过先后8次上门工作,这两叔侄从互不相让,到各退一步,最后总算是握手言和。

“最后一次调解的时候,两叔侄和我们还坐在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天,两个人心平气和的签了协议,不仅解决修路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两家多年的矛盾也在这次调解中一笔勾销了。”谭金斗说道。

“调解以后我很满意,感谢政府!现在关系好了,我侄儿经常到我们家里来看望我。”“感谢各位领导多次来帮我们老百姓解决这种老矛盾问题,不仅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还解开了我们叔侄的心结。”曾老和他侄儿分别这样评价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让群众感受更多法治的温暖

□姜笑澜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如今在我市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市纠纷处理中心成立以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理念,化解了很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备受群众欢迎和称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人民调解作为“枫桥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年来,全市调处各类纠纷10287件,调成10212件,治安刑事受立案同比下降24.3%、19.4%。实践证明,通过优化和创新机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卓有成效,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复杂等新特点。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制度,不仅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国际上也赢得了“东方一枝花”和“东方经验”的美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必须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探索新机制,在传承中创新,在实干中前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收官之年。全市上下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将“枫桥经验”发扬光大,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的法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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