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7:06:41来源:法律常识
房产中介作为租客和房东之间
沟通和租赁的重要桥廊
有时候确实很重要!
刘女士上个月初,将自己位于翡翠湾的一套房屋委托给中介进行出租。可眼看房子已经有人入住,作为房东的刘女士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房租。
更让刘女士崩溃的是,当她想要去找中介公司讨要说法时,却发现这家公司根本就不存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刘女士说,当时一名自称是昆山聚元阁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李川联系了自己,说可以帮忙出租房屋。考虑到委托出租很方便,于是刘女士便与对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3700,半年付。然而到了约定的收租日期,刘女士却并没有如期收到钱。
刘女士:“现在钱没拿到一分,然后联系各种借口在推,房子被租出去以后 现在已经有人住在里面了,收了3个月的租金。”
得知自己的房子已经有人入住,并已经向中介公司交了房租,刘女士觉得不对劲,于是前往中介提供的公司地址想要去讨个说法,结果却发现这家公司根本不存在。
刘女士:“之前我和他签订合同时3700每月,现在以2700租出去,明显是诈骗的行为,存在差价,难道是亏本生意,现在这个公司也不存在,春融街的一个地方,去了现场是个茶叶公司,并没有这个房产中介公司存在。”
当刘女士再次试图联系这位自称李川的人时,对方的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随后记者也来到中介提供给刘女士的公司地址,并向大厦保安进行询问,但对方表示并不清楚大厦内都有些什么公司。
东盟大厦保安:
“中介 ? ”
“对,房屋中介,叫昆山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
“不知道 你们上去看。”
目前,刘女士和租客均已报警。而刘女士也表示,接下来她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