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7:44:51来源:法律常识
明天,本人继续前往某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J。
这是个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一审被法院判处死立执,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没有之一。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共有六宗。其中前五宗均需一一核实。案卷量多,信息量大。笔者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对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部分的事实,对有疑问部分需要全部核实。
虽然笔者已经会见了二十二次了,仍然有诸多疑点需要进一步核实。所以,会见就成了核实案件事实的重要内容。
反复阅卷,反复核实,不断调整辩护方案,完善支持辩护方案的细节部分。这就是笔者接手本案后所做的重要工作。
经过核实,笔者发现支持前五宗案件“事实”的证据存在不少“硬伤”。这是前段时间工作的重要收获。
相信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在加紧准备,省高院的法官也应该在认真准备本案的庭前会议。笔者正在与时间赛跑,力争在召开庭前会议之前解决所有疑点,提出精准的有关程序性问题的申请。
庭前与检、法多沟通,力求开庭之前帮助到法、检重新认识本案的真实面貌,更多地认同笔者的观点,从而达到笔者所期望的辩护效果。
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愿美好且正义的阳光照耀在我的当事人 J 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