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5:07:52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大学生咨询,父母离婚了,自己跟着母亲生活。自己上大二,母亲工资不高,承担不起高额的学杂费和生活费,我可以要求父亲支付费用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子女虽然满十八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也要承担抚养义务。
但是,什么叫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进一步给出了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就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见,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并不具有抚养费的请求权。
另外,接受大学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进入大学学习是成年子女为了自己以后更好就业而创造条件,在法律上,父母与已经没有支持子女上大学的法定义务了,所以负担上大学的费用也不应成为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以,如果子女已经成年,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根据我国的传统习惯来讲,大多数父母会愿意全力支持孩子上大学。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不想承担学费、生活费的父母,也不能因此而荒废自己的学业,毕竟以后的人生路还是要靠自己去走的。
李律师建议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也可以勤工俭学。在学校就可以有独立生活的技能,对以后进入社会后的发展也会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