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打官司越南媳妇非法入境,越南老婆跑了怎么办离婚

时间:2022-12-14 06:28:23来源:法律常识

50多岁的北京人张连潮有一块心病,几年前赶时髦娶了个越南新娘,结果媳妇不辞而别,让跨国离婚成了难题。

愁!男子越南媳妇跑路无法办离婚 手里一半的拆迁款无权处置

半百之年娶个越南新娘

在与越南妻子新玉结婚的第四个年头,张连潮到西城法院起诉离婚。每年,法院都会审理不少跨国离婚案,但张连潮的案子还是给法官出了个不小的难题。

起诉书上载明的新玉的身份信息少的可怜,没有详细住址,更没有联系电话。这官司怎么打?法官审案子总得找到人啊。

“她回越南了。”张连潮吞吞吐吐地说。“回越南不是问题,您提供一下她在越南的住址,我们可以走外交送达程序,告知她参加庭审。”法官说。张连潮听罢,表示回家找找。

过了几天,张连潮再次来到法院,这次他也只是提供了“越南永隆省茶温县”这样一个模糊的地址。

结了回婚,怎么连对方的信息都知之甚少?在法官的追问下,张连潮终于说出了这段让他尴尬的跨国婚姻。

张连潮早年丧偶,一个人孤孤单单生活了好多年。前些年,49岁的他“经人介绍”娶了一个越南新娘,比张连潮小了整整21岁。

这段婚姻没什么感情基础可言,甚至带着浓浓的金钱味道。俩人婚前没谈过恋爱,新玉的出国护照也是她与张连潮结婚前十几天才办下来的。可见,她来中国的目的就是奔着和张连潮登记结婚的。为了这个28岁的小媳妇,张连潮给了介绍人几万元“介绍费”。

新玉说越南语,张连潮只会中文,婚后日常生活的交流,俩人只能连比划带猜。起初,张连潮对新玉也存着戒心,他拿着新玉的护照,家里的财权也牢牢把着,平时只给新玉一些采买的生活费。新玉每天就是洗衣做饭,伺候张连潮起居。

结婚一年后,新玉提出,很长时间没回国了,想家了,想回去看看,还邀请张连潮和她一起回越南。张连潮当时也担心新玉会不会就此一走了之,但他实在找不到理由拒绝,自己又不愿意陪着去,于是就给新玉买了张机票,塞了点钱,让她一个人回了国。

张连潮惴惴不安地过了半个月,新玉真的回来了。张连潮冷眼旁观,也没见妻子有任何异常。新玉还和以前一样,踏踏实实当个家庭主妇。

愁!男子越南媳妇跑路无法办离婚 手里一半的拆迁款无权处置

第三次回国探亲再也没回来

又过了一年,新玉再次回家探亲。和上次一样,新玉在越南待了半个月,又回到中国,和张连潮继续过日子,并办理了在京居住证。

张连潮不再怀疑新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这段婚姻中,除了张连潮最初支付的那笔介绍费之外,新玉没从他身上弄走多少钱。除了日常生活费,也就是在逢年过节和过生日时,新玉会管他要黄金首饰作为礼物。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张连潮说,那些金首饰没花多少钱。

张连潮至今也没闹明白的是,他曾经提出送给新玉钻戒、玉石等更贵重的礼物,但新玉还不认,就偏要黄金首饰。

结婚第四年,新玉再一次提出回家看看。张连潮没当回事,觉得新玉还会像前两次那样,待上半个月就回来。可是这一次,他错了。新玉再也没有回来,而且杳无音讯。

张连潮的担心终于成了现实,而他能做的只有冷静下来,考虑更现实的问题——新玉跑了,这桩跨国婚姻该怎么办?

“你得跟她离婚,不然她始终是你媳妇,等你哪天死了,她就是继承人,跟你儿子分遗产!”朋友的告诫如醍醐灌顶一般。

张连潮家的房子正面临拆迁,那将带来一笔可观的财富。他还有一个远在新西兰定居的儿子,张连潮早想好了,自己的财产最后都要留给儿子。无论如何,他不能让这段半截子的婚姻分走他家的财产。

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离婚。

张连潮起诉后,为了验证新玉的身份,法院根据新玉的护照,调取了她的出入境记录,并从中发现了蹊跷。前两次新玉回家探亲,都是从北京出发,乘飞机抵达越南,然后待了些日子又回来了。最后这一次返回越南,她却先从北京去了上海,待了些日子,才从上海浦东机场乘飞机回越南。

新玉为什么要去上海?是去见什么人,还是去干什么?张连潮一阵不寒而栗,同床共枕四年的妻子,藏着太多的秘密。他唯一能自我安慰的是,没被人卷走家当。

愁!男子越南媳妇跑路无法办离婚 手里一半的拆迁款无权处置

新娘跑路跨国离婚成难题

离婚涉及重大人身关系改变,不是儿戏。在无法联系上新玉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委托越南当地机构向新玉的居住地送达诉讼文书。然而,涉外送达如石沉大海一般始终没有回复。可案子也不能这么一直悬着,在穷尽各种手段之后,法院只能进行公告送达。

结果可想而知,新玉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因为找不到新玉,法院秉持审慎原则,也不能仅听张连潮一面之词就轻易判决离婚。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张连潮的离婚请求。

张连潮也咨询过律师,这个结果完全在他意料之中。如果再想起诉离婚,至少还得等上半年。下一次起诉,还得面临找不到人和涉外送达的难题,能否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仍然是未知数。

结束不了婚姻,今后张连潮的财产继承问题就后患无穷。虽说他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留给儿子,但儿子要继承时,还得想办法找到这个失联的后妈,在无法绝对排除配偶的财产继承权利的情况下,儿子想要继承,绝非易事。

张连潮待拆迁的房子虽说是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征求配偶意见。拆迁款中除了对房屋的补偿,还可能有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这其中就包含新玉一份。

另外,张连潮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上来讲,新玉还享有一半的财产权利,张连潮也只能把自己的那一半留给儿子,至于新玉的那一半他无权处分。

这段跨国婚姻就像个定时炸弹,离婚难只能算是点燃了导火索,还远没到炸响的时候。

愁!男子越南媳妇跑路无法办离婚 手里一半的拆迁款无权处置

跨国离婚诉讼成本高

法官称,像张连潮这样在金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跨国婚姻风险很大。结婚容易,可一旦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跑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就必须到法院进行诉讼,而跨国离婚的诉讼成本又特别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方联系不上,但当事人可以提供配偶在国外的居住地址,法院会首先尝试向被告一方在国外的地址进行送达。送达之前需要将诉讼文书材料根据对方国家的语言进行翻译,有的国家进行委托送达还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根据国家不同,送达的时间也有长有短,几个月甚至一年的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境外机构反馈说根据地址查无此人,国内法院会再进行公告送达。这还算快的,经过三个月公告期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庭审。如果境外机构找到了被告方,就会将中国原告起诉离婚理由告知对方,再了解对方的意见,然后再经过翻译反馈回中国的法院。法院再依据对方的意见进行开庭。

如果穷尽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一切手段都联系不上被告方,等于没有得到被告方关于离婚的意见;或者境外机构找到了被告方,但对方不回中国,也不同意离婚,那么国内法院通常不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贸然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花钱翻译文书、再走外交程序送达,耗时费钱不说,很可能不会就此结束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仍然想离婚,可以在半年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提醒公众,不要冲动盲目地与不熟悉的外国人登记结婚,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还给自己留下人身和财产关系上的麻烦。

来源:法制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打官司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