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6:31:04来源:法律常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93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以下简称裁审衔接)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市中院和市人社局轮流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议定出台重大政策;共同商讨、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审判中的重大事项、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通报阶段性或突发性的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情况。经市中院或市人社局研究,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可以用会议纪要形式确认,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执行。双方应确定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工作。
二、建立裁审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案卷复印、调阅制度。人民法院需要调阅仲裁机构案卷时,仲裁机构应积极协助,并做好案卷流转登记。人民法院对于生效裁判结论与仲裁裁决结论不一致的案件,应及时向仲裁机构反馈判决文书,必要时可以附以法官点评,阐述法院裁判的理由和依据。
三、建立业务研讨制度。市中院和市人社局每年定期组织疑难案件研讨会,由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领导、资深法官和仲裁员共同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劳动法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参加。研讨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共享双方占有的信息资源,以期提高业务素养。通过研讨达到尽量减少分歧,最大限度地统一裁审尺度。
四、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通过举办远程在线视频培训、互相庭审观摩、借鉴庭审技巧和经验,联合培训等方式,增进裁审相互了解,切实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能力,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五、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沟通预警机制。遇到可能进入裁审程序的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应当及时互相沟通交流,互相通报有关案件信息,做好争议案件的预警工作。发现有人数多、影响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应立即启动重大群体案件处置预案,及早介入,主动化解,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合力稳妥处置重大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0日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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