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5:26:07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展现政法机关新形象、新业绩,锻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于6月29日联合启动2018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
本次活动是我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内容,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通过公开推选、重点推介、评议展示、集中宣传的方式,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全市政法系统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为法治保定、平安保定建设凝聚力量、增光添彩。
经过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层层筛选,择优评选出30名候选人。即日起本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保定长安网对所有候选人简要事迹进行展示。近日将开通投票平台,由全市政法干警及社会各界人士投票产生10名“最美政法干警”,20名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届时全体市民可关注“保定政法发布”微信公众号,给您心目中的最美政法干警投出宝贵的一票。
30名候选人事迹简介(以姓名笔划排列)
马玉军,男,4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副科检察员。
他任职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二百余件,直接办理或参与办理重大案件及在我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十余件,其中包括保定市人防系统“8·06” 专案,孙某某、王某某电信诈骗案,张某某、申某某敲诈勒索案,马某某、王某某非法集资案,尤其是参与市检院侦办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某受贿案专案预审等。他凭着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无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总是愉快的接受,屡次承办大案要案,基本就没有休息日,经常加班加点审查案卷。他以案件质量为前提,入院以来提起公诉案600余件,全部案件无积压、无涉法访,以高质量的公诉水平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公平正义。从检七年来,他勤恳工作,兢兢业业,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
王薇,女,3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涞源县人民法院金家井人民法庭庭长。
她扎根基层法庭12个年头,无论到哪个庭室,她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工作中她大力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平均审理时间,拓宽调解方式,总是把高深的法律问题融入到个案之中,善于倾听当事人的“牢骚”,同当事人之间拉近距离,化解纠纷。曾成功调解了王某某、韩某某离婚纠纷案,郭某某、范某某物权保护案,王某、冉某离婚纠纷案等多起案件,挽救了多个岌岌可危的家庭,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8年以来,该同志受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结案率为100%。她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把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在她的带领下,2017年金家井人民法庭被授予涞源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她本人也因工作突出,被河北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白松岩,男,3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高阳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代理大队长。
他从警十一年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和奉献品格,平时值班备勤,他都不会脱掉外套,合衣而睡,只要有警情发生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他主侦了赫赫有名的“414”和“528”跨区域搬家式入室盗窃案件,打击犯罪嫌疑人27名,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 在侦办闫某某等跨区域特大系列入室盗窃案时,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他不顾个人安危,驾驶车辆迎面上前顶住嫌疑车辆,致使犯罪嫌疑人无路可逃,束手就擒。该案涉及河北、北京、天津、山东四个省市的10多个县市区,在半年的时间内,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在该案上,认真取证,最终破案107起,追回经济损失约100万元,该案被河北省公安厅立为最佳专案,被保定市公安局评为优秀专案。2018年以来,他身先士卒,真抓实干,5月份的20天时间内连续抓获逃犯11名,涉毒人员2名,他正与大家一起,将巡警特警大队打造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队伍。2017年5月份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高阳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6月份被授予保定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8年被授予保定市“2017年度最美公务员”荣誉称号。
付亚辉,男,42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顺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他从检22年,从侦监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贪局,再到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身心奋战在检察一线,用无悔的青春书写着自己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在震动全国的“王玉雷案”中,他认真审阅案卷,仔细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向院领导及上级院及时汇报,最终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同时对此案进行跟踪监督,引导公安机关按照检察机关建议重新调查取证,最终真凶被抓获归案,防止了冤错案的发生。在办理一起废旧塑料加工厂污染环境案件时,他指导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固定证据,及时监督建议县环境保护局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的成功办理,改变了过去治理污染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在本地形成了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常态。付亚辉因事迹突出,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荣记省院二等功。热血的赤诚,勇敢的担当,诠释着他执法为民、不忘初心的检察情怀:“悟法之本源,守法之底线,护法之权威;爱我所做之事,修我法制之心,一生清澈透明,无怨无悔!”
史欢欢,女,3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她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四年多的时间,在办理引诱、威胁未成年人拍摄裸照,涉嫌强奸的犯罪案件中,她反复审查案卷材料和扣押物证,从几十万条聊天记录中一条条提取梳理出完整且自成链条的聊天数据,固定犯罪证据,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在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把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让失足的孩子迷途知返。经常走进校园,来到未成年人的身边,以案说法,从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讲解法律知识。她积极自学心理学知识,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证书,牵头成立心理咨询室、温馨谈话室,运用心理测试软件、心理沙盘等工具,从脑科学、心理学、社会学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及高危行为,并运用心理学知识重点帮扶教育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她的这些尝试和创新已颇见成效,每年收到学生来信达40余封,电话短信不计其数,现场心理咨询和治疗10余件次,成为了孩子们最贴心的检察官姐姐,也因此于2017年获得年度“检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田苗,男,37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
他12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成为刑一庭的业务骨干。面对急难险重的专案任务他总是请缨参加,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先后参与办理了广受关注的乔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魏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均圆满完成任务。法官员额制改革后,该同志转为法官助理工作,他服从组织安排,甘做绿叶,在审判辅助岗位继续助力和服务。作为法官的得力助手,先后参与办理了公安部挂账督办的管某某等特大非法买卖枪支案、最高院指定管辖的刘某某受贿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以出色的工作能力获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曾多次获评办案能手荣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2次、记嘉奖5次。
叶文建,女,34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唐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助理。
叶文建同志2012年进入唐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当时科室刚刚单独成立,没有成熟的体系和制度,也没有经验丰富的同志对其进行指导,但她带着满腔的热情,很快投入工作状态,由于家在外地,她常常在简陋的单位宿舍内工作到深夜,打卷宗、看法条,很快掌握了未检工作,并成为科室的中坚力量。工作中,她从不敢懈怠,认真研究案情,实地走访开展社会调查。至今,办理案件200多起,无一人上访,无一例被判无罪。为了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她挑灯夜战,获得国家司法资格A证,并在当年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被河北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录取,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她爱好写作,发表国家级调研文章2篇,省级信息及文章14篇,并获得省级征文比赛一等奖。她利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对未成年人的了解,6次走进校园进行普法宣讲,所讲课程深得未成年人的喜爱,切实起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因业绩突出,她被评为“保定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列入保定市先进典型培树人才库。
安少飞,男,31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他入警6年来,始终冲锋战斗在第一线,敢于担当,勇于亮剑,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是群众心中的好警察,是同事眼中的好榜样。2014年底,我市某小区一名男子情绪激动,携带液化气罐躲在屋内与警察对峙,情势危急,他主动请缨,随突击组强行突入,面对已经点燃的液化气罐,他毫不犹豫飞身将纵火男子成功制服,化险为夷。2017年,市区发现一枚疑似爆炸物,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穿起排爆服操作机械臂成功将疑似爆炸物放入排爆罐内,使之得到成功处置。选择了特警,就是选择了奉献,作为中队负责人,他需要长期在单位值班备勤,每天只能用手机视频来看看自己三周岁的孩子。他说:“你问我在干什么,36524。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一声令下,整装待发。”安少飞同志以苦为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守护着社会的安宁,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先后多次荣记个人嘉奖、三等功。
刘同辉,男 ,4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始终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着力点,接待法律援助申请5000余人次,对其中符合援助条件的1500人次提供了法律援助。曾办理了王某某等49名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纠纷案,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欠薪酬。历时两年时间,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詹某获得因伤致残赔偿金,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组织拍摄了《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真心实意为百姓办实事、解民忧》等三部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题纪录片,编印了《法律援助申请需知》,为申请法律援助群众提供了方便。他在工作中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窗口化”服务模式,全面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经过他和同事们努力工作,2013年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他本人也被保定市委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刘涛,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教导员。
他十三年来一直负责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工作,面对新时代交管工作迎来的巨大挑战,始终勇挑重担、勇于创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取得了骄人的工作成绩。在此期间,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他参与了市区所有的大型路网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并且多次利用休息时间指导满城、涞源等多个县市制作了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方案。2014年,他率先推行“左弯待转”和“直行待行”相并行的放行方式,利用待行显示屏有效引导车辆,大大提高了路口的通行能力。2015年,他在全省首推“互联网+”交通诱导的模式,先后在全市建设50块交通诱导屏,采用经过大数据分析的实时路况信息源,及时、准确发布交通诱导信息;2016年,针对市区个别路口交通流变化大的特点,先后建设了26个路口32个方向的实时路口可变车道,有效解决因潮汐现象引起的直行或左转交通流不均衡造成的交通拥堵。今年,他率先在我市朝阳七一、朝阳东风等9个路口推行“借道待行”的通行方式,受到省、市媒体的多次报道,并且以先进经验的形式在全省公安交管创新服务现场会中向其他地市推广。他因工作突出,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孙全荣,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公安分局东金庄派出所副所长。
他扎根基层,12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辖区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12年中,他为群众解决纠纷3千多件,解决困难5千多件,确保了辖区的整体治安平稳。他积极与辖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开展“1+1”帮扶活动,对帮扶对象每逢节假日必去看望,送去药品及营养品,并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轮椅送到帮扶对象家中。他还与村两委共同制定了《村规民约》,大力倡导文明村风,教育和引导群众争做文明守法的好村民。基层工作复杂繁琐,他凭借用心换心、细致入微,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与村民们建立了深厚友谊,密切了警民关系,为维护辖区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事迹突出,他连续三年被评为保定市“五星”社区民警,连续两年被莲池区评为“最美干警”和“莲池区好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其事迹被《保定晚报》《保定电视台》《河北法制报》等媒体予以广泛宣传报道。
许帅,男,36岁,满族,中共党员,现任易县公安局上陈驿刑警中队指导员。
他从警13年,长期战斗在刑侦和指挥战线,尽心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长期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全局同事的一致赞扬。他立足公安业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将指挥工作与刑侦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了《信息追逃三步法》《视频监控破案六法》等一系列贴近基层实战的技战法,指导基层单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多起。他自告奋勇,主动请缨,通过大量工作,成功将潜逃18年的故意杀人逃犯李某抓获归案。在各项重大任务面前,他尽心尽力,做好文字材料、情况摸排、上传下达、联系沟通等各项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由于家在外地,工作任务重,常常连续几周也不能回家看一眼。他始终坚持奋斗在一线,把自己的精力和热血无私奉献给热爱的公安事业,为维护社会安定贡献一己之力。他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谷文硕,女,3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部长、团支部书记。
谷文硕同志始终把本职工作放在首位,锤炼过硬的业务技能,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她在办理一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玩忽职守罪案过程中,先后往返易县、定兴、雄县、涞水县看守所九次,提讯犯罪嫌疑人,充分发挥“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作用,推进办案进度,最终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判决,该案被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案例,并被河北检察、河北法制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办理涿州市有史以来第一次涉外案件时,她不辞辛劳,多方联系,保障了程序合法,保障了外国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的舆论发酵。2017年调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她深知身上肩负的责任与重担,先后到涿州市13所学校、1家福利院开展法治宣讲,约2万余名青少年接受了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她在2016年被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九届公诉业务标兵”,2018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2018年河北“向上向善好青年”。
何轶坤,女,36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干警。
何轶坤同志从检12年,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展现了一名新时期政法干警的应有素质。她善于钻研,勇于担当,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2015年,她奉命加入2·10专案组,负责魏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引导侦查、证据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在专案办理过程中,她提出引导侦查提纲5份、引导侦查意见百余条,参与制作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完成了对魏某某3.4亿余元财产精确到“分”的准确认定,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2017年至今,她又先后参与办理了常某某受贿案、姚某某受贿案、张某受贿案等一系列省部级、厅级干部职务犯罪专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精湛的业务能力,圆满完成了任务。在办结常某某受贿案后,她撰写了6000余字的总结材料,总结了办理省部级案件的经验做法以及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为指导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提供了详尽的参考。其撰写的《对三类敏感案件试用联系会商机制的经验做法》、《构建双重平台,确保监督效果,促进案件质效双提高》等经验材料曾被省院和高检院转发。2013年她先后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公诉人”称号,荣计“个人三等功”。
李永学,男,3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高碑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指导员。
李永学同志长期从事刑侦工作,凭着严谨的工作态度,不破案不罢休的毅力认真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逐渐成长为一名深谙刑侦、禁毒业务的行家能手,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侦办一起跨国贩卖枪支案中,他连续3个月奋战在破案一线,先后前往北京、上海、广东、辽宁、江西等地,日夜奋战,摸排破案线索,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成功破获了这起跨国贩卖枪支大案,缴获各类枪支38支,子弹900余发。在侦办部督特大贩毒案中,他勇担重担,冲锋在前,在毒贩持有枪支的情况下,他和同事紧追不舍,与其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将数十名吸毒贩毒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毒品数十公斤。在业余时间,他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打击新型犯罪的理念与技战法,并在公安部刑侦局涉枪绑架案件侦查处借调期间得到各级领导认可。他将所学技能充分运用于实战,实施信息化网上作战与传统侦查模式相结合,先后侦破命案及重大恶性犯罪数10起,带领民警打掉一批危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盗抢、渣痞团伙,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极大的剔除了社会隐患。因工作能力突出,他先后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省市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
李志勇,男,41岁,汉族,群众,现任高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李志勇同志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从严管理,创新举措,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刑事审判团队2018年上半年结案107件,结案率达到93%,有效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李志勇同志还负担着全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几年来完成内外网升级改造、架设运维内网网站、建设数字法庭等工作,并负责对全院的信息化设备软硬件进行维护。李志勇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开始,每一件案件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无怨无悔,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本分做人、踏实干事的诺言。
李虹桥,女,47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定兴县人民法院天宫寺人民法庭庭长。
李虹桥同志参加工作20多年来,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忘我工作。自2009年4月到基层法庭工作以来,她带领全庭干警审理了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每年案件结案率始终名列全院前茅。在审理的五百余件婚姻家庭案件中,她始终关心、关注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总是不厌其烦地为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与双方子女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挽救了一个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也正是因为多了一份关心、细心,经她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未出现一例极端事件。她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们上法制课。她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坚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授予定兴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李娜,女,3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杨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娜同志十余年来一直勤勤恳恳的工作在审判业务艰巨的一线,从经济庭到民事庭,又到条件艰苦、案件繁琐的人民法庭,她从未挑剔过工作环境,只要单位需要,随时接受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她克服爱人身患癌症多年、孩子尚小等沉重家庭负担,勇担生活重担,从不因此耽误工作。作为单位业务骨干,她每天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下班,为了能尽快排期开庭审理,她常常一天为送达文书奔波几个县区,作为一位女法官她从没有要求过特殊照顾。在一起涉及房改房权属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她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均已80高龄,且系再婚,双方矛盾较深,为尽量减少当事人双方正面冲突,她不厌其烦的耐心倾听双方老人的诉说,并主动带书记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在床头案前与老人沟通做调解工作,在她的真诚工作和热情感化下,最终双方矛盾得以解决。她用敬业奉献的精神谱写着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乐章,2016年 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授予“保定市莲池区好人”“优秀公务员”称号。
张立新,男,52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他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刑侦第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雄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到爱岗敬业、身正为范。寒冬腊月,只身跳入雄县温泉湖勇救不慎掉出冰窟窿中的男童;打入犯罪嫌疑人内部,斗智斗勇抓获制贩假发票案的嫌疑人;为解救人质,果断开枪,同战友一起成功解救人质,并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长期的斗争实践,炼就了他过硬的侦查技能,他业务全面,从现场勘验、侦查缉捕到审查起诉样样精通,成为侦查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先后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多篇,带出了一大批业务骨干。近些年来,他共勘查各类刑事案件现场5000多起,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多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七次,两次被评为保定市优秀人民警察,1998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荣获河北省十大发明奖,2010年被评为保定市政法系统职业素养标兵,2011年被评为保定市劳动模范和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张凯,男,38岁,汉族,群众,现任安国市人民法院伍任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他入职以来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民商事审判工作琐碎而繁杂,他坚持以真情贴近当事人,以法理说服当事人,遇到孤寡老人、残疾人这样的当事人,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为他们提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帮助,让群众体会到法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份,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他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辛苦而清贫的岗位上,他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廉,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婉拒各类吃请,拒收礼品礼金,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气节和追求,没有辜负组织的期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他2017年被评为安国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张林杰,男,47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林杰同志大学毕业扎根基层法院27个春秋,圆满完成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工作,个人和所带领的审判团队多次立功受奖。他作为首任白洋淀巡回法庭庭长,肩负着为白洋淀十几万水区群众和每年200多万外来游客提供司法服务的重任,他带领法庭干警常年奋斗在巡回审判的车船上,风里来,雨里去,从没有一次延误或与当事人爽约,一两个小时的巡回审判省却的是当事人多日的奔波,水区群众和游客称赞巡回法庭是真正的“便民法庭”“百姓身边的法庭”。他在京津冀司法服务和保障论坛上所做的经验介绍和为全国法院信息技术工作会议上传的庭审直播实况,为探索建立阳光高效便民为民的新时代人民法庭树立了标杆,在维护雄安新区社会稳定和谐、为规划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金娟,女,33岁,汉族,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涿州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她2012年进入涿州市司法局工作,六年如一日,把根深深扎进普法,无怨无悔,凭着执着敬业精神和强烈责任心,在平凡岗位上忠实履职。在“七五”普法期间,她主动担当,潜心研究,在保定市率先建立了机关单位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她紧跟时代潮流,广泛运用各种新事物、新手段,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符合新时期群众的需要。推动组建了以青年律师为主的各类普法团队,实现了普法常态化、专业化与青年律师培养的“双赢”。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先后开通了涿州市司法局“两微一端”,发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深受群众好评。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位普法人的神圣职责,连续三年被评为涿州市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获得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志愿者、涿州市“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两次获市委市政府嘉奖,立三等功一次。
林建,男,25岁,汉族,共青团员,现任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林建同志自愿选择服务老区,扎根基层,2015年考录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并工作至今。作为一名年轻的政法干警,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侦查案件和审阅案卷中抽丝剥茧,细致缜密,在办理一起危房改造领域的大要案中,他连日行走在大山中的村落,获取几十名群众的证人证言。在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监督申请案件时,他敏锐的发现是一宗民间高利借贷,经过详实核查后提请抗诉,最终使案件发回重审。2016年参与侦办某省银行行长的贪腐专案中,历时半年远赴广州、深圳等地调取上百份证据材料,为第一时间获得供述常彻夜工作。他出生于邢台沙河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两年来很少回家照顾生病的父亲,把很多时间投入当地的扶贫工作中,给帮扶的贫困户送温暖送关怀,解决实际问题。他还担任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已举办十几场普法讲座。林建以实际行动兑现了青年人到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的誓言,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获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武建峰,男,4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白沟新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作为一名刑警,武建峰同志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始终严于律己、甘于奉献。近年来,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0余人,破获治安、刑事案件500余起,参与市局组织的一系列大案要案的侦破及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2013年6月,辖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后三名嫌疑人潜逃。为了抓捕嫌疑人,他和战友先后辗转甘肃、河南、山东、辽宁、天津等四省市,耗时一个多月,行程数万公里,案件成功告破。他说:面对危险,我们永远只有一种姿势,那就是勇往直前。从军装到警服,是武建峰永不停歇的脚步,从警十年来,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3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执法办案能手。
杨玉龙,男,5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他三十年如一日,在普通岗位上勤恳敬业、无私奉献,始终如一满腔热情地做好自己负责的工作。他注重学习,除法律专业书籍外,还通读党建、管理、修身等理论读物,做了大量学习笔记,成为大家认可的工作上的多面手。2017年3月开始,组织上安排他下乡驻村扶贫,他无任何怨言,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每天坚持走访贫困户,四处奔走协调扶贫资源,至今帮助村民建设种植大棚1千余平米,为村小学捐赠图书上千册,为加强村委会建设,为村委会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协调有关单位为村委会捐赠书柜、办公桌椅等物品。驻村以来,全村累计脱贫258户584人,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被市委评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杨玉龙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多次受保定市委嘉奖。
崔文广,男,5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徐水区刑侦大队大队长。
他从警以来,共参与侦破杀人、抢劫、绑架、盗窃等重特大案件400余起,亲手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逃犯150余名,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努力学习刑侦业务,积极探索新时期侦查破案新思路新方法,善于捕捉各种机会、利用各种条件,服务侦查破案。曾先后成功侦破了“苏某堂、段某梅、苏某楠被杀,苏某被伤害强奸”案,“7.27”盗窃枪支案、“史某某等人系列盗窃机动车案”等一系列案件。他在24年刑侦工作实践中练就了一身扎实过硬的业务功底和克敌制胜的实战本领,成为刑警队伍的业务骨干和行家理手。他敢于担当,以队为家,恪尽职守,英勇顽强,以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谱写了一曲“丹心扶社稷,铁臂护山河”的人民卫士之歌。崔文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2次,多次获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党员、破案能手、先进工作者。
董国江,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蠡县辛兴镇司法所长。
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7起,调解成功85起,矛盾纠纷化解率98%。他注重司法所基础建设,各种组织、制度、档案健全,配套完成了全所网络信息化建设,2006年在全省率先进行了“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赞扬。2011年5月辛兴镇西河村发生邻里口角争执最终致人死亡案,他经多方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确保了不再发生二次事故。他领导司法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建档建制,对矫正人监督教育、帮困解难。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2016年辛兴镇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董国江本人多次被省、市、县评为优秀司法所长、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梅楠,男,31岁,回族,中共党员,现任涞水县公安局石亭刑警中队副中队长。
他从警五年来一直扎根于基层刑警中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各项任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二百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一百余人。在他的心目中人民群众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要将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小,2015年11月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假借某酒厂工作人员身份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销售白酒赠送礼品的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16年4月成功打掉了一个跨区域的入室盗窃团伙,该专案被保定市公安局评为优秀专案。他擅长信息化工作,始终坚持情报引领,通过科技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分析, 2013年11月他行程2000余公里,跨越内蒙、河南、山西,经历30余天终将公安部督捕涉嫌制贩爆炸物品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抓获归案,2015年10月他又赶赴湖南省长沙市将在逃19年的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梅楠恪尽职责强素质,不辱使命写忠诚,2016年5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樊晓攀,男,32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涞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樊晓攀同志2012年参加公安工作至今,扎根基层,不忘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作为一名年轻的派出所干警,他嫉恶如仇,面对手持木棍咄咄逼人的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他毫不畏惧冲上前将其制服。群众工作无小事,他认真对待每一次出警,在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中秉公执法,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在繁重的安保任务中,他以岗为家,坚守第一线,变压力为动力,不让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漏网,不让一辆嫌疑车辆钻空子。从警几年来,樊晓攀对公安工作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自己热爱的公安事业之上,赢得了辖区内百姓的好评,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获保定市公安局个人嘉奖。
薛晨光,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一级员额检察官。
从检9年来,他经历了政治处、反贪专案组、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等多个岗位的历练,不论哪个单位、何种岗位,他都做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模范展现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风采。他参加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某案侦办工作,并在侦查监督领域高质量办理了“保定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一案”、“雄安新区第一案”、深圳某银行受贿、行贿、骗取贷款系列案等150余起重点案件。他主笔设计的“办案业务+综合业务”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并获评“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殊荣。他还主笔起草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市检察长会议讲话》等重要公文1000余篇,其研发并主讲的《侦监部门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与实践》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并申报参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薛晨光同志共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