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6:32:31来源:法律常识
东北地区的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挥之不去,多家上市银行的年报显示,东北地区是不良贷款率最高的区域,且远高于其他区域。
深根东北的城商行农商行则面临着比其他地区同行更大的压力和风险,去年锦州银行业绩变脸和背后的事件曾引发轩然大波。
近期,辽宁省鞍山市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再次将东北地区的银行推到了聚光灯下。
有企业法人称,公司做假账骗取鞍山银行、营口银行、盛京银行、吉林银行等多家银行贷款,金额高达24.5亿元。
案件的主角鞍山银行胜利支行,在2015年底向提供虚构供销合同的客户出借了6300万元资金,还有接近6亿元的转贷业务合规性存疑。
根据近年来财报数据,鞍山银行的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明显滑坡,截至去年年末有近30亿元贷款及利息处于诉讼状态。
事起商业举报 5家银行被骗贷24.5亿
案件源自一场经营纠纷引起的商业举报,举报人郭某与被告房某曾存在商业合作,但不足1年就告吹,双方对簿公堂。
判决表述如下:
2015年12月,房某在担任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利用虚构供销合同向鞍山银行胜利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金额为6300万元。房某获取贷款后,将资金转入其控股的海城市北方钢管防腐有限公司用于偿还欠款。
2018年9月,公安机关对房某涉嫌骗取贷款案立案侦查,北钢管业于同年12月偿还鞍山银行贷款人民币6300万元。
今年5月,法院认定房某构成骗取贷款罪,但最终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从结果来看,案件并不复杂,但当事人供述与证人证言却揭开了案件背后更大的“阴谋”。
事起一场股权转让:辽宁海城人郭某,初中文化,2015年经朋友介绍与房某结识,并表示“认识国家领导人帮忙拿出30亿元投资到北钢管业”,房某于同年12月将北钢管业全部股权转让至郭某(95%)及其妻子(5%)名下,郭某将承担公司26亿元银行贷款、承兑汇票,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承诺在10日内向房某支付5000万元。
自2015年12月28日起,郭某正式成为北钢管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郭某称,在其管理期间得知:
1、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30日,鞍山银行胜利支行和建设支行一直为北钢管业办理贷款借贷还贷转贷业务,但其“没有提供过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北钢管业将与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500万元购销合同改为5000万元,并用此合同在盛京银行鲅鱼圈分行获取了5000万元贷款。
3、北钢管业还做假账骗取税款,同时给银行做假账骗取多家银行贷款24.5亿元,涉及银行包括鞍山银行、平安银行、营口银行、盛京银行、吉林银行,“重复抵押,无抵押进行贷款”,并称这背后均是房某在其不知情情况下操作。
郭某的举报中透露了不少细节,比如其管理北钢管业期间,发现该企业与中石油昆仑燃气签订了500万元的购销合同,可是此合同在盛京银行鲅鱼圈分行贷款时,500万元的合同被篡改为了5000万元,并且顺利获取了5000万元的贷款。另外2015年,公司以高科技设备GCOE为名,通过鲅鱼圈科技局申报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7000万元,然而该设备没上。
对于郭某的“举报”,房某表示:
1、鞍山银行的贷款是由自己擅自办理,但其余均是受郭某委托。
2、在郭某接手经营北钢管业期间,郭某没有履行支付5000万元、 引进投资、拿到中石油和中石化大额订单等承诺,且“经营期间裁员、拖欠工资、银行贷款形成不良、欠税、欠缴纳社保和医保、欠对外应收款”,公司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最终无奈又于2016年将股权全部转回房某名下。
股权转回时,郭某曾以要“去中纪委”告房某为由提出3000万元补偿款,经协商后下调至700万,但房某并未实际支付,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各执一词 超10亿贷款迎中科院接盘
对于没有公章就能贷出巨额贷款,房某给出了“两套公章”的说法:财务章和法人章,一套在营口用,一套在海城用,其中一套被其在郭某接手公司后用于办理转贷业务。
房某称,北钢管业在出让之前是银行黄金客户3A企业,主要合作银行有鞍山银行、吉林银行、盛京银行、营口银行和平安银行,均为短期贷款,郭某对此全部知情。因为郭某不懂银行贷款业务,故房某受郭某委托办理银行贷款业务。
虽然北钢管业已被彻底转手,但房某名下北钢防腐与前者存在银行贷款互担互保关系,从鞍山银行胜利支行借出的6300万元就是由北钢防腐提供抵押担保。房某称,当初向郭某转让股权时是希望带动其名下北钢防腐一起发展壮大,结果却是北钢管业贷款逾期被多家银行起诉、资产及账户被查封,北钢防腐也受到牵连。
从天眼查最新股权架构图来看,北钢管业两大股东分别为房某与中科北方,后者在2018年左右从房某手中接手了70%股权,并接管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
据房某供述,转让股权时北钢管业债权大约有1.5到1.8亿元,债务均为欠银行的贷款,其中欠鞍山银行贷款本金合计10.5亿元。
有证据显示,在中科北方接手后偿还了北钢管业在鞍山银行的大部分欠款,截至案发剩余贷款6300万元(已于2018年9月偿还),承兑5238万元尚未偿还。鞍山银行资产未造成损失。
贷款程序存疑 鞍山银行资产质量、业绩滑铁卢
尽管最后鞍山银行得以“自我保全”,但从种种细节来看,该行的贷款风险值得担忧。
在取得上述6300万贷款时,北钢管业称将用于与中科北方的购销合同,但实际由房某直接用于偿还北钢管业在鞍山银行的贷款,即“借新还旧”。
此外,房某承认在郭某经营期间办理了部分转贷业务,但该业务需要法人配合银行签字、照相,填报银行提供的资料、盖章,彼时房某早已不是北钢管业法人。
不过房某回忆称,几乎只有鞍山银行一笔转贷成功,其他银行转贷业务都没有生效。从2016年3月起以上各家银行陆续到法院起诉,每月都有贷款到期。
在资本市场去杠杆等背景下,银监会的确曾于2016年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意见,其中提到,允许推动不良贷款防范化解,含运用重组、转让等手段加快处置存量不良。同年,鞍山市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包括信贷展期、借新还旧等贷款重整措施。
鞍山银行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胜利支行于2015年12月24日向行总部上报了北钢管业4笔、合计金额5.63亿元的贷款,贷款实际用途均为以北钢管业新增贷款方式承接北钢防腐在胜利支行的债务。
上述承接原因显示为:北钢资产大、生产能力强、抗风险能力强,且从从银监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关于缓解企业债务压力相关规定即将出台。
根据天眼查提供的资料,鞍山市商业银行是由鞍山市城市信用联社于1993年股份制改造而来,2010年正式更名为鞍山银行。近年来,鞍山银行总资产从31.82亿元一路增至去年的1205.10亿元,但营业收入、净利润自2016年起明显下滑,去年营收再次大降53.44%至10.76亿元。
由于2018年基数较低(仅实现2000多万元净利润),鞍山银行去年盈利增幅接近6倍,但1.47亿元净利总额较2014年的7.91亿高点已经缩水超8成。
尽管资产稳步增长,但鞍山银行多项指标常年偏离行业标准。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利润率仅为0.13%,远低于行业标准值0.6%,而2018年这一数据仅为0.02%。去年全年,该行的成本收入比高达71.14%,行业标准为低于35%。
资产质量方面,鞍山银行在2018年的资本充足率仅为5.58%,去年有所回升达到标准值。2019年,该行不良贷款率与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73%、181.29%,但2018年分别为13.25%、44.54%,均大幅偏离行业标准。
截至2019年末,鞍山银行作为原告的贷款诉讼有129起,合计贷款本息有24.51亿元,占其总营收比例接近2.5倍。2018年年末,该行涉及诉讼贷款本息高达29.66亿元,较上一年度骤增1.62倍。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