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找指导律师,期货公司指导客户交易

时间:2022-12-14 07:49:41来源:法律常识

正规期货公司可以向投资者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吗?

作者:聂成涛律师 金融维权专家

问题:实践中,经常发生期货公司的居间人向投资者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的情况,一方面是为投资者的交易提供方便,毕竟懂期货的人不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多赚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虽然很多居间人对此不置可否,但他们的这种做法确实是增加了他们的手续费收入。那就涉及以下问题,居间人可以向投资者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吗?同样的,正规期货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投资者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吗?如果允许期货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以上服务,那么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期货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笔者的回复:

笔者认为,居间人提供的期货交易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实质上是一种期货投资咨询服务,这种服务居间人是没有相应资质的。因此,居间人不能提供这种服务,如果提供了,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要求居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二)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三)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四)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五)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六)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七)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八)超过居间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九)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十)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十一)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这就是所谓的喊单指导,这也是不允许的。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居间人是不允许向投资者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的。居间人不允许这样做,那么正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可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下列期货业务:

(一)期货经纪;

(二)期货交易咨询;

(三)期货做市交易;

(四)其他期货业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也不得以经营为目的使用“期货”、“期权”或者其他可能产生混淆或者误导的名称。

第六十九条规定,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期货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交易。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活动中,执行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期货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十八条规定,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从事下列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

(一)向交易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承诺;

(二)与交易者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三)违背交易者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四)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交易者交易;

(五)以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为依据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

(六)向交易者提供虚假成交回报;

(七)未将交易者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场所;

(八)挪用交易者保证金;

(九)未依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交易者保证金;

(十)利用为交易者提供服务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十一)其他损害交易者权益的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正规的期货公司是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咨询服务的,那么对于这些期货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期货公司是不是可以做呢?笔者认为,这些期货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过去都是由居间人来进行的,在居间人不允许做的情况下,那么期货公司允许做了吗?根据以上规定,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以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为依据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那么如果这些重大信息是确定的、真实的,那么其是可以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的,也就是说,期货公司在向投资者提供交易建议的时候,需要确定交易建议依据地这些信息是真实的,否则期货公司提供这些交易建议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另外,期货公司如果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其有没有诱导交易者进行频繁交易的目的呢?毕竟赚取客户的手续费也是其经营目的之一。不允许居间人从事喊单指导服务,难道期货公司要开始提供策略服务或喊单指导服务吗?如果期货公司从事喊单指导服务,那么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其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笔者认为,之前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承担责任的都是居间人,现在期货公司自己做这种喊单指导服务,那么产生的责任则由期货公司来承担,投资者可以向期货公司进行索赔。#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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