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1:08:51来源:法律常识
这段时间,李律师接到不少广州、佛山的当事人咨询说:“本来要买房买公寓的,后来发现自己签的是《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买房业主莫名其妙变成了长期租户。房子没有买成功,这个租赁合同也退不了,酒店方还一直在催后期款,现在不知该怎么办”。
作为一个大学毕业就来广州打拼多年的外乡人,李律师深知买房不易,很多家庭往往是掏空几代人的积蓄或贷款,才能够勉强凑够首付款。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也总有那么些无良商家没有道德。针对近期的这类咨询,结合去年团队办理的一起广州荔湾某城广场酒店公寓项目买房变租赁纠纷案,李律师特别做以下风险提示:
1、不要轻信广告。看看广告:不限购不限贷多诱人。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销售人员说得天花乱坠都没用。
3、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是最重要的,录音、聊天记录都不如书面文件有用。
4、签订书面文件,交付定金前,请先查看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确定自己是买房还是租房,如果是买房请一定要看《预售许可证》。
6、看清楚自己付款的收款公司,开具的盖章票据是否对应公司名字。
最后,这类以租代售没有产权证的长租项目,在相关法律及法律实务中是怎么样的呢?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维常律师认为:虽然事实上李律师相信很多租客是基于购房的心理想的是购房置业,但因一时冲动也好,被忽悠也罢,总之是自愿签署了《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而法律上讲究的是书面证据,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您要为您的签字负责,所以如果一旦找不到有力证据,法院一般会出于维护促进市场交易稳定之目的,认定《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切实履行。
虽然,我们之前办理的以租代售纠纷成功解除了合同,全额退回了付出的首付款和分期款项,但不表示您的这类纠纷能够成功退回。因此,请您购房时还是审慎注意相关风险,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