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1:28:36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EB-1A,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申请的一方被称为呈请人(Petitioner)。呈请人可以是你本人也可以是你的美国雇主,当然EB-1A是没有雇主要求,而移民申请受益人(Beneficiary)就是你本人,如果是你自己呈请,那么你既是呈请人又是申请受益人。
对于申请方式,你可以自己DIY完成,也可以通过雇主完成,当然最常见的还是请代理人完成。谁来完成,如果不考虑质量,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如果有美国代理人,美国移民局日后邮寄的重要通知都会同时分别寄出两份,一份寄到你的地址,一份寄给你的代理人。
自己DIY,就是说完全自己准备和提交EB-1A的I-140申请。EB-1A和NIW类别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雇主,在提交申请时,可以没有美国的工作,即使换工作、被解雇或暂时找不到工作也都不影响你的申请。在递交申请时,你也可以身在任何地方。记住:对于EB-1A和NIW,移民局是接受你本人名义提交的,你不需要任何其他人。
但自己DIY也并不一定是指申请中不需要来自雇主的任何帮助,对于有美国雇主的人,也可以请雇主帮忙出具备所需支持文件,以证明如果来美国或留在美国会继续从事本领域工作,这点最好的证据就是现在或未来雇主提供的工作证明或邀请。
中国自主申请人(无美国的企业背书)DIY的申请成功率是很低的,并非如某些宣称的高成功率以及成百上千的成功案例。但,我们的EB1A的I-140申请获批成功率高达87%以上,值得一提的是,在I-140申请加急出现补件后的申请获批成功率是95%,在这里,建议阅读本文的读者,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律师费分阶段收,直接跟律师签。与我们移民律师进行咨询、评估,找到属于自己的美移私人定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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