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9:39:11来源:法律常识
卖车未过户,出了事故谁来赔?
举个栗子:张三要换新车,就把原来的车卖给了熟人李四,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协议约定,李四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张三支付车款等,付清车款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李四给张三转账,支付了第一期购车款,就把车开走了。
过了些日子,李四驾驶这辆车把行人撞伤了,行人找李先生要求赔偿,可李四觉得车只是自己在使用,所有人还是张三,不应该自己来赔偿,凭空摊上事儿张三也十分苦恼,担心那人会不会把我起诉到法院?
自己是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啊?
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这辆车虽然写着你张三的名字,但张三已经不是车辆真正的所有人了,也不是车辆的占有人,你也不具有这辆车的实质所有权和使用权。
民法典有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当时并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张三转让并交付了车子,虽然还没办理登记等发生车辆侵权责任的,只有买家李四来承担责任,而不是你这个卖家,关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卖车,车辆发生事故,谁来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明确答复及买方在付清全部车款前,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的买方使用该车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这么说你们懂了吗?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用大白话说就是保险跟车不跟人。
不管你有没有办理保险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还有就是不是说有保险就全部都能赔偿,只是说事故中的受害者在同时请求保险和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时,有个顺序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赔偿额度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就是交强险先赔,然后商业车险赔,最后才是个人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