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8:16:10来源:法律常识
*ST中昌再现议案被否一幕。
7月12日,*ST中昌在上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的议案未通过。
据了解,*ST中昌拟将监事会由3名增加为5名。因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根据会议投票结果,修订议案未获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同意5894.2155万股,占比39.28%;反对5728.3644万股,占比38.17%;弃权3384.3122万股,占比22.55%。
不难发现,在扣除其他中小股东投出的261.3644万股后,在该项议案中投出反对票的为*ST中昌第一大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3月末,三盛宏业持有*ST中昌5467万股,占总股本的11.97%。
事实上,*ST中昌议案被股东否决已不是首次,在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有7项议案被否决。
*ST中昌7月3日发布公告指出,重要股东的投票意见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着重大影响,并将影响到公司其他或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及投资决策,同时对公司后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行业声誉等造成一定影响。
*ST中昌表示,公司正在积极与各个股东方沟通,确保公司尽快补充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