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3:09:38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6月,覃先生母亲杨女士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网约车撞致全身多处骨折。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但是,对于赔偿责任的分担,覃先生与肇事司机、网约车平台产生了分歧。
事件:
老人在斑马线上被撞伤
6月10日上午9时20分,68岁的杨女士打伞走在南宁市仙葫大道邕江湾美术馆前的斑马线上,突然一辆疾驰而来的网约车将她撞倒。杨女士被诊断为“开放性胫腓骨下端骨折、腰骶横突骨折、骶骨骨折、左大腿外侧大片软组织潜行剥脱伤”等。
杨女士历经7次手术,花了十余万元医疗费,至今仍在伤痛中煎熬。
由于全身多处骨折,杨女士每次翻身都需要两名护理人员小心翼翼地配合;伤口感染的疼痛,让她痛苦不堪,每天都需要注射镇痛剂。
覃先生说,这两个月来,他每天都往医院跑,几乎放弃了工作。看到母亲这么遭罪,他心如刀绞。
杨女士至今仍在伤痛中煎熬。受访者供图
医生介绍,杨女士将进入较长的康复期,如果顺利的话,有可能恢复行走功能,但恢复程度不好预估。
7月8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九大队发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检验鉴定,事发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58~60公里。肇事司机周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九大队发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受访者供图
家属:
网约车平台应担责
8月12日,周某告诉记者,事发前他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公司会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覃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只能在合同范围内进行赔偿,问题在于剩余部分赔偿责任应当如何划分。网约车平台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给司机派单,收取乘客的车费后与司机进行分成,与司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也应当共担风险,因此平台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但是,周某所签约的网约车平台至今未派人看望伤者,仅在7月19日有一名自称陈经理的人打来电话表示,周某已买保险,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8月15日,涉事网约车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该平台正在积极跟伤者及家属联系,沟通后续赔偿问题。
律师:
网约车平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约车司机送客时撞伤行人,平台是否要担责?
对此,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称,
“
首先,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平台的关系是一种类似合作的关系,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其次,网约车平台对其平台的驾驶员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以保证运营安全和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所以,如果网约车在驾驶过程中出现撞人事故,平台也有一定的责任。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可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再由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司机连带赔偿。网约车平台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由于网约车司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有重大过错,网约车平台赔偿后可向网约车司机追偿。
南国早报记者 黄乒宾
来源: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