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1:37:52来源:法律常识
本网讯2019年,孙女士给孩子在海信广场二期四楼的KADAMOO编程机构报了编程课。当年9月,她最后一次以课程的优惠价格续缴了14398元学费,购买了全年96节课程。截止至今,孩子只上了5节课。由于孙女士一家准备举家搬迁至外地,她便想要将剩余的课程费用进行退款。
本以为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结果却困难重重。孙女士表示,KADAMOO编程机构要求先扣30%的违约金,并按照课程的原价380元扣除已上课程的费用;然而,她当时以课程优惠价缴费购课时,每节课只需100多元。并且缴费以来,孙女士只签过一份合同,而且这份合同对方也没有给过她;甚至在最后一次缴费时,都没有合同这回事。
另外,在孙女士要求KADAMOO方提供当初签订的合同时,对方只称是被原来的员工弄丢了,提供不了,还告诉孙女士,空白合同上规定的都是退款需扣除30%的违约金。孙女士无法信服这种说法,因为她并不知道空白合同的内容,也没有在空白合同上签过字。
8月15日,记者来到海信广场二期四楼寻找KADAMOO的店面,却发现其店面已经搬迁,目前是一篇围挡。通过三楼的一面广告墙,记者拨通了KADAMOO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机构目前已停止营业,且当天是休息日。对方还称知晓孙女士要求退费的事情,一切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解决。具体情况需等到8月17日负责人上班后回答。8月17日,另一位工作人员接通了记者的致电,并继续称相关负责人不在,表示会跟负责人汇报沟通孙女士退费的相关事宜,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对此,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的胡克壮律师表示,若孙女士后续在同一家机构给孩子缴费续课的时候没有再签合同,则应视为家长默认之前的合同内容延续。但是,这一条件需建立在双方之前有真实的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机构一直拿不出孙女士之前签订的合同,孙女士有利于主张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如果连书面约定都没有,该机构的扣费则毫无根据。
对于KADAMOO机构称需以课程原价380元扣费一事,胡律师认为,孙女士是按照课程的优惠价格购买的,双方的交易也是按照课程优惠价格进行的。那么,无论课程的原价是多高,优惠后的课程价格就是孙女士购课的实际价格,扣费也理应按照优惠后的价格扣费,按照原价扣费没有任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