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7:27:02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刘一诺
“律师不是商人,律所不是公司。”这是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鲁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郝纪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郝纪勇现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山东省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届济南市人大代表,中共济南市委法律顾问。
执业二十余年,郝纪勇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人民满意律师、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第十三批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
肩负使命,认真履责
以党建促进律所建设
作为党员,也作为人大代表,听百姓疾苦,言群众心声,郝纪勇认真履行着职责。
针对多层住宅,郝纪勇提出了为多层建筑安装电梯的改造方案,以解决老人上下楼梯困难的问题;针对虚假诉讼的一度泛滥,他提出了公检法司各部门联合打击的建议等等。他提出的一系列建议,涉及诸多方面,大部分都得到了落实。
郝纪勇积极参与立法起草调研论证,推动了《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十多部法规的出台。他还多次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除了自己肩负起社会责任,近三年来,郝纪勇作为律所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党建和律所发展互为促进”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促进律所建设,全力以赴抓规范、强服务、促提升。
在规范党员行为上,郝纪勇要求本单位全体党员严格按规定佩戴党徽,时刻树立党员形象。为创新党建工作,委派党员律师担任业务部门的党代表,加强党支部对于律所业务的全面领导。
热心公益事业
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多年来,郝纪勇始终坚持“服务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业追求。
执业以来,郝纪勇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奔走呼吁。近五年来,他率领团队承办各类职工维权案件四百余件。
此外,郝纪勇一直坚持走到群众身边进行公益普法。他先后多次到泉城广场开展普法宣讲,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进企业为职工普及《劳动法》维权知识,为全省工会系统干部开展法律培训。
京鲁律所的公益事业在业内颇受好评,一直以来,郝纪勇积极为慈善事业奉献爱心,带领京鲁律所在助学、助教、助农、助残四大公益板块持续发力。
郝纪勇与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签订协议,每年助残六万元,从2008年至今十四年从未间断,并在2019年度开始提高捐赠额至每年十万元。
2018年,郝纪勇设立了“京鲁奖教金”,每年遴选十所优秀院校捐助五十万元奖励优秀教师。此外,捐资济南市稼轩中学用于办学开办费十万元;与历城区教育局签订助教协议,捐赠五十万元用于奖励历城辖区内优秀教师;倡议山东省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成立并捐助第一笔资金二十万元。2021年6月,他又捐助华东交通大学五十万元;2022年,郝纪勇与济南市教育局签订助教协议,捐赠一百万元用于奖励济南最美教师。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肆虐,作为济南市律师协会负责公益的副会长,郝纪勇在行业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倡议律师行业捐款抗疫,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募集款物二百余万元,他个人捐款二十万元;2021年7月23日,河南郑州洪水肆虐,他组织同事捐款三万元紧急驰援河南灾区。
此外,通过山东省扶贫基金会捐赠十万元,专款用于春节前救助困难群众;拿出十万元捐助巨野农民用于修建广场;捐助德州市平原县农民十万元用于购买梨树苗等等,郝纪勇始终向社会、行业传递积极的律师价值观,强调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律师执业模式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郝纪勇办理过多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赢得了较高声誉。2007年他与同事们创办了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摒弃“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观念,大力推行团队合作模式。
郝纪勇创造性地将“方案设计”作为律所的发展方向,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力求方案最佳。
此外,郝纪勇把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律师主要业务之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成立京鲁调解中心,提出了对待调解当事人要有“热心、耐心、公心”的“三心工作法”。三年来,调解中心先后调解成功案件八十余起,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
作为济南老字号的群康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破产边缘,济南市政府成立工作组推动群康公司破产重整,但群康公司与某债权人纠纷悬而未决,如处理不当则难以破产重整成功,郝纪勇先后十余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确保了重整成功;2021年8月,华为与山东某公司产生纠纷,矛盾激化且情况复杂,他率领团队调解一个月,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付先生(化名)二十年来一直提诉求,2018年12月,郝纪勇接手,帮助付先生联系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平时发送些开导性的文章,四个月过去后,付先生终于打开心结,承诺以后安心生活,颐养天年。
郝纪勇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所应肩负的责任与担当,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肩负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