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7:40:11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健身房关门 老板“失联”
年卡会员的损失谁承担?
“健身房老板‘失联’了,我们该怎么办?”12月11日,市民朱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反映,她在西固区中路“力派健身俱乐部”办了年卡,现在健身房大门紧闭,老板不知所踪,300多会员投诉无门。
健身房 店面关门 老板“失联”
据朱女士讲,自己是一名健身爱好者,7月5日她通过“力派健身会所”公众号咨询了该健身房客服,客服让她找健身房店长详谈,于是她加了店长的微信。
店长介绍说,年卡可以买一年赠一年,价格是810元,优惠很大。由于自己喜欢健身,就想着办一张年卡,并且告知店长年底开卡,对方答应了她的要求并将其拉进了微信群。
进群后,她看到群内有300多个会员。随后,她用微信转账给店长付款,店长也将发票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她,让她保存好。
7月底,该健身房微信群中有会员说健身房关门了,她赶紧联系店长。店长说自己还在外地,回去后看看是怎么回事。店长回来后告诉她,健身房因资金周转不开导致关门。至于怎么退款,店长没有告诉她。后来,众多会员联系健身房老板,可是对方电话欠费停机。无奈,他们找西固区相关单位,但事情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从朱女士提供的一份会员名单上看到,交费项目有健身年卡、游泳、纯健身等,交费金额从300元至5900元不等。朱女士说,健身房年卡一事牵扯这么多人,数额巨大,希望相关部门管管此事。
一位会员说,他办了游泳年卡,价值1188元。办卡后不久,健身房就倒闭了,没看到健身房里有游泳池。
律师 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
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治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消费者在健身场所办理健身卡并交纳会员费,与健身房商家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
本案中,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明确,该健身房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正常健身服务,消费者依法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会员费、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王律师认为,涉及健身房维权案件个案涉案金额一般较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具备以下优点:一是审理期限短,诉讼成本低;二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审判效率高;四是有效防止当事人滥诉。当普通消费者遭遇到健身房关门纠纷并且涉及的金额低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时,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并经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后,将通过快速、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呼吁司法机关关注该类事件,针对涉嫌犯罪的情况及时立案打击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桑杰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