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9:24:1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即2021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Meituan)的「二选一」行为作出了「国市监处罚〔202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为: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对当事人处以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7,995,546元3%的罚款,计3,442,439,866元(大写:叁拾肆亿肆仟贰佰肆拾叁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
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便在社会公众之中产生巨大反响,并且立刻被「热搜」。该处罚决定得到了民众的一致叫好,也符合当前国家的大政方针,即抑制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美团因自身的违法行为,即「二选一」行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我们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因「二选一」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其他人(主体),又当如何维权?
美团「二选一」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分为两种:一、直接受害者,即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商家),二、间接受害者,即美团平台的用户(消费者)。
我们先来对间接受害者(消费者)进行分析。现阶段,美团平台已经是国内互联网外卖平台的头把交椅,但是,从纵向来看,其还是处于一个扩张期,以资本投入为主。对于消费者的损害并未显现,甚至,消费者对与美团有着姣好的映像与口碑。然而,老虎终究会有露出獠牙的那一刻,那时,作为最终客户的消费者也很难幸免于难。
之于直接受害者(平台商家)已经受到的实际损害,我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合法维权。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告实施垄断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的,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查明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原告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告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计入损失赔偿范围。因此,根据反垄断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到实际损害的平台商家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垄断民事纠纷中,平台商家最难之处在于:平台商家需要证明美团平台在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检索所有的垄断纠纷的司法判例之后发现,原告胜诉的案例屈指可数,绝大部分败诉,原告败诉原因就是在于其无法证明被告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本次美团「二选一」行为处理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上述行政处罚中就已经认定了美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平台商家的举证责任,即提高了平台商家的胜诉概率。
可以预见,国家政府部门将对无序发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互联网平台持续采取强监管措施。这并非中国个例,而是世界发展的潮流趋势。互联网平台经济已经经过了培育期,进入了一个监管期。在这个新时期内,互联网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平台消费者三者平衡、共赢发展无疑是不变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