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1:09:17来源:法律常识
“邻居家装修震裂了我的房子,法官你来评评理!”在最近一次办案中,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法官梁庭超还没坐下,新联村村民钟叔就开始“吐苦水”。两家的矛盾由来已久,调解员“说破嘴”也没见好转。这次“村巷法官”来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村巷法官”上门调解案件
今年4月,江门市新会区委政法委与区法院联合启动“村巷法官”项目,144名法院审执人员变身“村巷法官”,下沉到233个村(社区)开展驻点服务。这是新会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
“村巷法官”实行分片责任制,每名法官包干若干村(社区),每月定期到负责村居驻点工作,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同时,“村巷法官”还推行“一村一档案”制度,及时收集村内突出矛盾纠纷信息、加强对基层调解指导,为村“两委”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参考。
“村巷法官”在田间地头普法
钟叔的案件分流到“村巷法官”梁庭超手中,梁庭超立即启动多元解纷平台,联动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向,邻居分期赔偿,钟叔同意撤诉。
“法官更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新联村党总支书记黄毅俊说,法官定期驻村,提前介入调解村民矛盾纠纷,能大大减少当事人诉累。自“村巷法官”项目启动以来,审执人员驻点村居“坐诊”400余人次,调解或撤诉结案2900余件。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