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3:49:36来源:法律常识
【以案说法】婚姻关系中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一)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是由行为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非暴力要挟的方式实施敲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一方因另一方出轨而向出轨对象索要赔偿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于这一问题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本文将结合具体案情从刑法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份,被告人于某的妻子王某某与张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并互留手机号码,在交往一段时间后,二人于2014年8月13日发生了性关系。
2014年8月15日20时许,王某某正与被告人于某通过微信语音实时通话功能进行聊天,张某某突然打开王某某家房门,此时的王某某惊慌失措,慌乱之中忘记退出正在与丈夫进行的实时对讲,张某某与王某某在房内的对话便被于某听到,至此二人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暴露。
2014年8月18日,于某辞去工作坐火车回家要弄清事情的原委,王某某因事情败露而感到无法面对家人便吃安眠药自杀,后经抢救,第二天早上脱离危险。
此时已到家的于某对妻子王某某与张某之间的事情倍感气愤,便到联通公司调取妻子手机的通话记录,找到了张某某。于某打电话质问张某某是否与自己的妻子王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张某某矢口否认,于某便以曝光为由威胁张某某,而后张某某与于某协商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钱私了,第二天于某收到5000元现金,并将此款交给王某某作为家庭生活费使用。
2014年8月25、26日,王某某服安眠药后的5、6天,在于某前往哈尔滨打工期间,张某某又通过微信与王某某联系,二人又一次发生关系,此后的一个月,王某某产生妊娠反应,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怀孕,因王、于二人均知孩子不是他们的,王某某在妇幼保健院私下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在王某某怀孕期间,于某又找到张某某以王某某怀孕为由,再次威胁张某某,向其索要20000元,张某某拒绝支付此款,遂二人相约在满井街里小桥头打架解决此事,后因王某某阻拦于某,张某某到达相约地点后未见到于某而离开。
2015年3月9日,于某的父亲于某某(另案处理)因去屠宰点切肉而随身携带一把杀猪刀,在其回家时到韩某家邀其打麻将,恰巧碰到张某某应邀在韩某家吃饭,于某某见到张某某,因对其与儿媳有染而感到羞愤,激愤之下将张某某刺死。
张某某的妻子在其死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将于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5年9月11日,当地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未完)
陈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在多起疑难案件的辩护中取得撤销案件、不起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的良好辩护效果。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广受委托人信赖和好评。 曾办理过的部分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 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河北省田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海南省林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吉林省孙某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北京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 上海市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 山东省王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
* 内蒙古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案
* 江苏省罗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
* 新疆方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 河南省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案
* 安徽省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 山东省某交通局张某(处级)受贿罪判处缓刑案
* 宁夏周某贩卖毒品罪死刑改判死缓案
* 北京市王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不予起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