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1:19:42来源:法律常识
执业几十年了,无数次被问到: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一次一位在当地非常有影响的乡贤在一个非常大的场合再次问:明明知道辩不赢,律师为什么还要为坏人辩护?其目的就是想难为我,玩我的难堪!我既不能给他讲法律原理等大道理,更不能与他对骂,略一思索,我回答:请问,一个癌症病人,我们明明知道他治不好,家属为什么还要花钱给他治疗?医生也明明知道治不好,为什么还继续给他治疗?医生是否可以拒绝治疗?这位乡贤竖起大拇指说:高,你回答得实在是高!这个问题我已经思考很久了,我认为你是无法回答的,谁知你回答得这么圆满,佩服、佩服!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律师法里早就有了,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只要当事人委托或有关部门指定了,就必须提供服务,不能因服务对象的身份、经历等情况而拒绝,即便服务对象是坏人、恶人、死刑犯,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外,也不得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就要被处罚!这就像医生不能因为病人人品有问题、是犯罪分子或者知道治疗不好就拒绝治疗是一样的!
获得辩护是基本人权之一,国家必须予以保障,被告人即使必须被判处死刑,国家也必须保障他的辩护权,在他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必须为他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作为律师来说,不得拒绝辩护也是罪基本的职业道德,不允许以个人好恶或服务对象情况特殊而拒绝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就是我这个执业三十多年老律师对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的回答,不当之处请各界人士尤其是同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