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4:25:0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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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女方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
本文简单介绍在离婚纠纷中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现代家庭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子女均被视为家庭的中心,因此,在离婚时当各方均要求抚养权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争议。
在离婚纠纷中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孩子判给女方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判给女方的原则规定。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因为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对女方是比较有利的。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此时就需要法官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作出判决。
二、两周岁以上孩子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要求抚养权,有较大可能判决支持: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哪些证据有利于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3、孩子的意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如果孩子表达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除非该方有法定的不适于抚养的外,会根据子女的意见进行判决。
四、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孩子判给男方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女方患有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五、男方争取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最后,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综合全案情况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终极角度作出判决。
黄劲夫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的诉讼,秉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用热忱的服务态度,力求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执业领域有:房产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