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6:21:42来源:法律常识
到了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却不能交房,延迟半年有余,一气之下,业主吴女士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而如今吴女士想早点交房装修,开发商却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里“因买受人交接房逾期超出60天”,被要求解除合同。
2017年9月份,来自费县的吴女士看中了浮来春公馆的房子。经考量后,她购买了该小区二期的期房,购房合同里约定2019年8月份交房。她交了首付后,按照流程办理了银行还款手续。然而,直到今年4月份,吴女士才收到交房通知,“让4月15日至30日按顺序交房。”
在此之前,因延期交房,吴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起诉太麻烦了,我觉得既然现在能交房了,就从上海回来收房。”吴女士说,她于7月9日到浮来春公馆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然而,工作人员却告知她不能办理,理由是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还要跟她解除购房合同。
“我之前到相关部门查询过,这个小区二期的房子并未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吴女士说,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必须拿到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才能交付,何况该开发商违约交房在先,更关键的是,该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外增加补充协议条款约定,“因买受人交接房逾期超出60天”,通知解除合同。
吴女士认为,因该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属于违规交房,因此后续补充协议条款也不成立,该开发商作为违约方更无权解除合同。
随后,记者联系了浮来春公馆二期的开发商临沂杰夫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孙先生告诉记者,逾期60天未来交房的业主可以向他们解释清楚原因,无需交纳违约金等,直接办理交房手续即可。“我们已经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府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但需要交完房后才能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他说,“之前延期交房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关于补充协议的问题,业主签合同时都看过具体约定,既然签字就表示对合同约定的认可。”
而之后的负责人李经理明确告知,他们已经对吴女士提起诉讼并已立案,既然业主逾期交房,就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鉴于对方的答复,吴女士表示,她本来想早点办理交房手续,既然谈不成他们也没办法,鉴于对方违规交房,他们也要提起诉讼,让法律给他们一个公平。
律师说法:商品房必须拿到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才能交付
记者联系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彭海认为,该开发商在《山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之外,额外增加补充协议,约定多项条款,增加了业主的义务。他建议,既然业主有交房意愿,双方尽量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临报融媒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