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3:40:36来源:法律常识
消费者:拔火罐时后背突然起火
“自从烧伤后,穿衣服都痛!”24岁的张小姐展示她身上烧伤的伤口,左臂、腰腹、后背均有褐色的伤口,背部还有拔火罐的圆形紫色印记。张小姐出示的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急诊病历显示,经检查张小姐“左前臂、左腰腹部红肿伴水疱形成,有水泡形成烧伤面积约3%”。
6月16日傍晚6时许,张小姐去白云区石井街庆丰路的一家美发店做58元/次的拔火罐项目,“以前来洗过一次头,平时经常看到他们派发广告,有拔火罐的项目,就想体验一下!”一名年轻女店员将张小姐带到二楼的房间内,脱去衣服进行拔火罐,在拔火罐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酒精突然泼洒在张小姐的后背,瞬间张小姐的后背开始着火,“很痛,我痛得在床上打滚!”店员用毛巾拍打火苗,最后火苗熄灭,在另一店员陪同下,张小姐去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进行治疗,目前她在家养伤,美发店为她垫付了2000多元的医疗费。
美发店:塞酒精瓶的棉花松了
让张小姐感到气愤的是,她后来了解到,涉事美发店的营业执照上并没把拔火罐纳入营业范围,而涉事店员也没有取得拔火罐的相关资质。“我是直播卖衣服的,现在受伤后没法上班,年底原打算结婚的,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张小姐到涉事美发店多次协商,要求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赔偿,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张小姐目前已经向12315投诉,“给我的答复是正在处理中”,她准备去司法鉴定中心对损伤程度鉴定后,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南都记者在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发现该美发店的营业范围,只有理发服务和美甲服务,并没拔火罐的服务。
该美发店的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很多美容美发店都会提供拔火罐服务,涉事店员确实没有拔火罐资质,是自学的拔火罐,但有六七年的拔火罐从业经验,这次出事纯属“意外”,“塞酒精瓶的棉花松了,酒精流了出来”,店员也第一时间用毛巾帮张小姐拍灭火。张小姐在事发后,要求赔偿3万元,他们表示无法接受,此后张小姐多次来店里闹事,已经影响店里的正常营业,他建议张小姐走法律程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美容美发机构在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其行为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消费者受到的人身损害,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若达到一定伤残级别的,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消费者的身体因此而留下疤痕等影响个人日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邓刚强调,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比如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不宜通过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进行。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