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3:28:46来源:法律常识
崔某某,你好,我是你的辩护律师,请问能听清我的声音吗?屏幕上能否看清我的画面?
4月10日下午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三楼远程提讯室里,来自北京铭基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正通过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与身在芜湖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
因疫情防控需要,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暂停律师现场会见,刘律师无法与案件当事人顺利会见。为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难题,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借助智慧检务的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帮助律师实现远程会见,为律师会见开辟“云通道”。在接到刘律师无法现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求助申请后,该院积极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沟通协调,经看守所查验核对刘律师的代理手续并同意其远程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即安排司法警察及刑执人员赴看守所端远程提讯室进行值守,检察院端远程提讯室则由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和操作指导,案件承办人协助,全力做好远程律师会见保障工作。
妥善安排好远程律师会见相关事项后,该院立即电话联系刘律师告知其远程会见时间、地点等远程会见事项,同时嘱咐其携带书面申请相关材料,做好外出防护措施,注意安全。
4月10日下午,刘律师在经过体温检测、身份核验后,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提讯室内借助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与犯罪嫌疑人成功进行了会见,整个会见共持续2小时左右,全程图像流畅、音质清晰,交流十分顺畅。
下午4点45分
刘律师远程会见犯罪嫌疑人结束。刘律师表示,远程提讯系统为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此高效优质的服务让其感到十分温暖,并向在看守所端进行会见值守以及检察院端协助远程会见的检察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此次运用智慧检务远程提讯系统帮助律师解决会见难题,是该市检察机关继律师异地阅卷后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又一有益探索,不仅充分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也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赢得了辩护律师的赞誉,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郭 伟
来 院丨芜湖检察微信公众号
文 字丨季 阳
图 片丨满再涛
编 辑丨李 昂
投稿邮箱丨ahjczdj@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