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0:08:09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1日22时15分,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平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海等14人、被告单位宁夏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虚开发票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一案一审庭审顺利结束。
图为庭审现场
据了解,该案10月26日至28日、11月2日至11日开庭审理,本次庭审共历时13天,近120小时,持续至11月11日晚。
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庭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20起犯罪事实(涉及11个罪名)、9起违法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全面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关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的意见。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14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宁夏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平罗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为保障本次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先后三次召开庭前会议以扫清程序性障碍。开庭前,合议庭详细制定各项保障预案,就信息技术、车辆、食品安全、电力、消防、餐饮、押解、证据传递、医疗、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详细部署;开庭时,合议庭按照审理计划,科学把控庭审进度和节奏,优化举证、质证方式,提升法庭辩论效率,同时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保证庭审高效、顺利推进。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文 图片由平罗县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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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