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23:42:46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洋)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促进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及时、准确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执行阶段给其代理律师签发了执行调查令。
申请执行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工务材料段与被执行人兰州瑞骏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33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及时向申请执行人的律师签发了执行调查令。该律师携执行调查令到相关公司部门开展财产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三个相关公司对法院执行调查令予以认可及协助配合,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附相关材料,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提供有利条件。
据了解,执行调查令的施行,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创新举措,将法院调查与律师调查有机结合,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渠道和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债务,对实现公正与效率兼顾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