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房屋房产找律师打官司,青岛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时间:2022-12-16 01:41:59来源:法律常识

半岛记者 李晓芳

  市民王先生租来的房子住得好好的,7月初,房东突然找上门说托管公司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屿公司”)失联了,房东没收到租金,自己交的一万多元房租也打了水漂……像王先生和房东有着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8月6日,记者从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获悉,目前正在搜集相关材料,移交到公安部门,正向着能够立案和找到千屿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方向努力。

租客:托管公司高收低租,一万多元房租打水漂

  今年5月末,市民楼女士与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在市南区五四广场附近租了一套房,租金每月3800元,先向千屿公司交了半年房租和一年期押金等。7月初,房东突然找到楼女士,说千屿公司联系不上了,而且房东只收到了千屿三个月的房租。

  楼女士和房东一沟通才知道,千屿公司按每月4700元收房,却以每月3800元出租,双方这时才意识到,千屿采用“高收低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其实,我是一名非常谨慎的租客,签合同前我留了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的复印件和房主对千屿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后,才决定租房的。事发后,我们也向相关部门投诉和报案了,希望此事能立案并找到千屿负责人。”楼女士说。最终,房东与楼女士商量,剩余的房租一人承担一半,算下来,楼女士损失了一万多元。

  无独有偶,市民王先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优铭家,从千屿公司租了一套位于市北区的房子,租金每月1500元,一次性向千屿公司交了一年房租加上押金、物业费等。“我已经住了7个月了,还有5个月到期,差不多损失了得一万多元。很多人跟我有同样的遭遇,想维权太难。”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已经与房东和解,重新签订了租房合同,重新交房租;目前优铭家也已返还部分中介费。

房东:没收到房租,中介费也没退

  纪女士一直出租的房子位于李沧区,今年6月份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德佑(书院路店),与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了35天的空房期,7月12日收取第一期租金。

千屿失联,一万多元房租打水漂,不少租客中招!房主投诉德佑未退中介费!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纪女士与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眼看快到付款日了,托管公司一直没动静。几经周折,纪女士联系了千屿公司的几位工作人员,却发现要么辞职了,要么推脱没人管。纪女士回忆说,“我到网上一搜,发现这家公司好像有不少问题。”

  随后,纪女士赶紧联系租客,让他联系千屿公司,结果与租客对接的工作人员也辞职了。“跟租客沟通后才知道,千屿从我这里按照2600元/月收房后,再以1800元/月的价格租给租户,这是明显的高收低租,存在很多风险。”

  自此,纪女士只收到了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打来的2600元押金,紧接着她又把这2600元付了德佑的中介费。“相当于我一分钱也没有收到,出事后,德佑也没有退还中介费。”纪女士说,中介作为居间人,有核实托管公司的资质和经营情况的义务,现在千屿公司失联,德佑也有一定责任。

  对于事件的处理,纪女士认为租客也是受害者,加上租金、押金等,一共交给千屿15个月的租金,损失也不小。看租客也不容易,最终与租客协商,每个月收400元租金。

德佑:核实过信息,退中介费得协商

  中介公司作为中间人,是否对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核实过?8月6日,德佑书院路店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房源和托管公司的情况都核实过。

  刚出租一个月就出了问题,中介费是否可以退?负责纪女士的德佑工作人员表示房东与千屿签订合同时,都写明了中介费由房东出,当时给房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房,签合同时是双方自愿的。“中介费都已上交公司,经过多个环节扣费后,最终分到经纪人手中也就几百元。领导也在给申请,实在不行只能把自己的这部分退给客户,全退退不了。”

  8月7日,记者联系到德佑书院路店店长,其表示“通过我们平台从千屿公司租房的有好几百家,我们自己的员工也有这种情况。”对于纪女士的具体情况其需要落实一下,再给答复。下午,记者再联系时却无人应答,后发来短信说开会还没结束,让找公司领导。截至发稿,未接到该店的回复。

千屿公司:2019年8月注册,现已失联

  随后,记者拨打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电话,显示已停机。据此前报道该公司办公室内已是“人去楼空”。“现在千屿公司已经失联,我们成立了微信维权群,仅在一个群内的房东和租客已经达四五百人,另一个群内的人数还在增加。”一位租客说。

  经查询,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9日,注册地在西海岸新区,注册资本100万元,2020年3月17日核准时,公司处于在营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管理;房产经纪;房屋租赁;房屋维修;保洁服务、家政服务;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正搜集相关材料

  8月6日,记者联系到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端午节开始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目前正在搜集相关材料,移交到公安部门,正向着能够立案和找到千屿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方向努力。“对于大量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的市民投诉,建议进行属地管理。目前主管部门正在密切沟通,争取形成监管合力,跟踪到底,争取解决。”

  年初,西海岸新区住保中心已约谈过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发布了关于房屋租赁业务的风险提示: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出现长租公寓“爆雷”事件,即机构高价收购房源,低于成本出租,存在扩张规模过快、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造成房东和租客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后果。为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发布房屋租赁业务风险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拒绝接受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机构提供服务,防止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最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租赁当事人(房东和租户)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双方不要再产生新的矛盾,应一起协商解决,共同搜集相关材料找千屿公司维权。

  随后,记者联系到开发区公安分局,该局正配合区住建部门搜集相关材料和证据,目前正在初步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判定是否涉嫌犯罪。

律师:房东应履行保障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义务

  8月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房东将出租房屋委托千屿商业管理公司对外招租,承租人将租金交付千屿商业管理公司而成立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该租赁关系效力及于房东,房东对此应当履行保障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义务。至于千屿商业管理公司未将房租交付房东,与承租人无关,房东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譬如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千屿商业管理公司对此如涉嫌犯罪,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打官司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找律师可靠吗